第13章 大善事
这是一座县城,吊桥毁了一半。
城外是乱军,已经杀上城墙,钢刀乱斩,见人就杀,惨叫声不绝于耳。
街道巷口已被汹汹火光包裹,一片烟云。
县衙里,脚步来回乱晃,一位模样文雅的县令满脸悲愤,“为官一任,守土无能,有何颜面苟且偷生,生无报国之恩,死有守土之志,也罢,也罢,来生做鬼,只愿庇佑百姓。”
在他手边的,是一瓶毒药。
“停,你把我招进来,就为了看你自杀,你有病啊!”
场景瞬间停滞,
风不动,
火不烧,
被杀的人,
杀人的兵,
都像是按下了暂停键。
只剩县令转过头,一脸阴沉。
“先别说话,听我说。”
李达拍了拍手,“外面那么多人都在玩命,你一个主官,不主持大局,不上城墙鼓舞士气,在这里玩小清新,闹小情绪,还自我yy,搞什么生前身后名,骄傲啊?”
“庙市闹鬼,你丫二话不说把我们召进来,也不管我们愿不愿意,干不干的过那群鬼,反正就是给我上,不上不给走,我们招谁惹谁了,你挺有国军作风啊!”
在古代,忠臣义士自杀殉国,貌似是值得褒扬的,是道德模范,政治正确,但说实话,李达忒看不上这一点。
谈恋爱失败,有割腕自杀的。
炒股失败,有服毒自杀的。
被纪委查水表,有跳楼自杀的。
都自杀,就你丫高尚,你丫牛逼,这不扯淡嘛。
抄家伙上去干啊,反正都是死,被干死了还能消耗敌人一颗子弹。
给你免税、免赋、封官、许愿,就为了在关键时刻,秀一把窒息操作?
什么士大夫投海守节,什么名士服毒自尽,这跟打不过就挂机有什么区别?
那些辛辛苦苦供你们吃喝的乡民、县民,他们就日了狗了,苦唧唧的砸锅卖铁,就为了让你爽一把就走?转手就把我们这些供你发育的队友卖了?
打不赢都是泥腿子的锅,
反正我就负责输了送个人头。
有啥可骄傲自豪的。
能力不行,你丫别拿态度来凑啊。
讲真,要是这位城隍爷托个梦,放低身段,说些好话,李达十有八`九也就从了,毕竟是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优秀人才。
见不得人惨,
但你这么一闹,
让我跟鬼玩命是道义。
不玩命就对不起良心。
卧槽,凭什么老子要被你道德绑架!
凭什么你挂机,让我打逆风局。
你丫这么秀,下辈子怎么不改行卖锅啊!
李达不玩了。
甭管你有什么大道理,
甭管那些鬼害不害人,
你有本事自己上,
没本事……
没本事关我屁事!
是你是城隍,我又不是城隍!
场景越来越模糊。
县令的脸色变的惊慌、惶恐,张口想要说些什么。
场景越来越模糊,像是一张发黄的纸张。
生前送人头,
死后卖队友,
小伙儿,你很有前途,跟我学吃**。
‘嘶拉’一下,世界裂成两半。
李达惊醒,手中刀不知何时落下,神像脑袋还是那颗脑袋,不过李达知道,这位爷是彻底完蛋了。
“搞定收工,”李达刀子一收,转头便走。
王汤圆张了张嘴,一时半会儿,居然不知说些什么好。
“你不等那两位爷了?”老神棍道。
“不等了,”李达潇洒的摆了摆手,头也不回的离开。
人家是拳师,
人家是开武馆的,
人家是卖手艺的,
能用钱解决的事,
干嘛要给人磕头!
当然,更主要的,这二位并不是传说级的高人,也是李达不愿拜师的主要原因。
这年头,拜师如拜父,他上一个师父,为了真传不失,差点没把他给弄死,这给他留下老大阴影。
所以拜师需谨慎,等他什么时候能用钱砸死人的时候,或许拜师就安全了。
说到底,还是要在大保健业卖诗搞创收才行啊。
李达总觉的自己似乎忘了什么。
王汤圆家的汤圆,咋那么好吃呢?
……
鬼物缓缓消失,像是影子一样钻入墙角。
原本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封闭,一下子消失了。
“这鬼不凶啊,”马褂男松了口气,浑身干巴巴的,不像是经历过激烈打斗,只有肩膀一处湿了老大一块。
斗笠男默默点头。
他毕竟是差点被选入阳司的人物,在关外见过的脏东西更多,眼前这些鬼魂,远不能算是凶物。
“来,喝口茶。”
马褂男将茶壶一丢。
斗笠男下意识接过。
二人相差不足半丈。
马褂男身子一个起落,上手花,白光迅速抹了两下,接住茶壶,退了回去。
一刀从腋下抹出,顺喉咙转到另一层腋下。
另一刀从肚皮戳入,在胃部一捅即收。
“这两把,北方叫单锋剑,南方叫八斩刀,”马褂男手持两口大一号的匕首,掌心一绕,下手花,收入袖中,又恢复人畜无害的模样。
“把底子全部透出来,在战场卖命可以,在武行不适用。”
“鹤拳不学狗宗身,纵鹤劲是有破绽的,接我的茶壶,肩根坏了架子。”
“为…什么。”
斗笠男一手捂喉,一手捂胃,战场的经验让他知道,这时动气动怒,只会死的更快。
剧痛冲的他头晕,
但是他不明白,
刚刚并肩作战,
转手就卖命,
他没见过这个。
“武行的饭,说好吃也好吃,说难吃也难吃,但你吃多了,我就肯定少了。”
“两军对垒,小卒当先,我不吃你,怎么争头游,你太嫩了。”
“混武行,得留一手。”
马褂男呵呵一笑,背着双手,笑如米勒,消失在人群中。
面狠不如面善,刀狠不如心狠。
老卒子是最惜命的,
斗笠男踉踉跄跄的往巷子口走,抄小道,他记得,庙市里有卖止血药的。
血水从指缝中渗出,淅淅沥沥,像小溪的流水声。
……
斗笠男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两只手在打摆子。
练拳是要花大功夫的,但坏人底子,也就一刹那的事儿。
就算自己还活着,也已经废了。
更可况,生机在一点一滴在消失。
“你醒了,唉,我请了药郎中,可惜人家说救不了,我求人老半天,才开了个方子,还不许说是他开的。”
医人医死人,是大夫最大的忌讳,这一点上,古今从无例外。
斗笠男一点点转过了头,见王汤圆正在煮药,药材味不错,很纯。
死之前能碰上个好人,至少能入土为安了。
大明兵制,正兵四十岁退伍,由小字辈顶替。
当时他的上官问他,是凭功劳升一级还是彻底退下去。
他说,他不想马革裹尸,他想老死。
他问他凭什么手艺吃饭。
‘一群花拳绣腿,总不比战场要凶险。’
‘武行混饭吃,不比战场容易。’
以前他不信,现在他信了。
大概人在死前,总会会想起过去的记忆,直到被一句话打断。
“那个……郎中说你熬不过一个时辰,我能不能请你帮个忙,你死后的皮肉油脂,借我熬汁做馅,反正你也没用了,对吧。”
斗笠男眼陡然睁的老大。
王汤圆就静静的站在他身边,不停拱手,笑容羞涩,似乎极不好意思。
......
斗笠男尸体彻底凉了之后,衣服被扯开,肚皮被划了开来。
王汤圆一边扒皮去骨,一边擦着血淋林的手,喜滋滋的道:“我家祖传三代的规矩,多做善事,助人为乐,阎王门口留善名。”
“王家汤圆,专用人尸,从不杀生。”
……
打从一开始,李达就不相信斗笠男的判断,恶神可以有,但城隍爷肯定不是,受了正朔封敕,就要守封神的规矩。
所以,不管他是想借杀鬼聚信仰、重铸法身,还是单纯的做善事,这鬼都不会是他召来的。
不是他不敢,而是他不能。
一旦他这么做,他就彻底灰飞烟灭,一点根子都不留了。
所以,这鬼是怎么召来的,李达最后也没弄清楚。
难道这汤圆不仅吸引人,而且吸引鬼?
鬼的口味跟人一样?
这事李达还真不知道,哪怕他得了正统道士的记忆。
现在事情还原,真相大白。
人肉味,嘎嘣脆。
人吃鸡鸭,鸡鸭不是他杀,却受他害。
人吃人肉,却不会因此杀人。
有买卖,无杀害。
这是真正的大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