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节

  而过年的吃食, 鸡、鱼还有猪肉都是少不了的。
  朱婉婉花了点钱,让人在昨天送了一只农家养的鸡过来,一大早,就让穆琼帮她抓着,她来杀。
  “太太, 这可使不得……还是我来杀吧!”傅蕴安雇的厨娘不安地说道。
  “你不用管我,我就是闲着没事想自己弄弄。”朱婉婉笑道, 又回过头去看穆琼抓鸡。
  他们家买的鸡, 是一只散养的大公鸡,一看就知道已经养了很久了,怕是有十几斤重。怕一直捆着会伤了它,昨晚朱婉婉就解开它脚上的草绳将它关在柴房了, 这会儿它扇动着自己的翅膀上蹿下跳“喔喔”直叫,非常不好抓。
  穆琼花了不少功夫才抓住它,然后就发现这鸡的力气比他想象的要大很多。
  怪不得还有“手无缚鸡之力”这么个说法……
  当然了,他一只手就能把这鸡的鸡翅膀抓得牢牢的……穆琼抓紧鸡翅膀, 又把鸡脖子拿过来用大拇指扣住,然后对朱婉婉道:“把刀给我。”
  都不用朱婉婉帮忙, 他就抹了这鸡的脖子,把鸡血放在了碗里,准备等下做鸡血羹。
  过过苦日子之后,他都不习惯浪费了……好吧,这时候一般也没人浪费。
  杀了鸡之后,要用热水浸泡一下那只鸡,然后给鸡拔毛……而在此之前,朱玉把鸡翅膀上那些漂亮的毛全都要走了——她要拿去做毽子!
  给鸡剃毛这事儿,穆琼主动接手了,朱婉婉就在旁边切泡开的笋干和海带,朱玉负责清洗新鲜的蔬菜。
  傅蕴安过来的时候,就看到这三人忙得热火朝天的,倒是他的厨娘站在旁边,有点不知所措。
  傅蕴安见状,对那厨娘道:“这里不用你帮忙,你回去休息吧。”
  那厨娘点了点头,很快就回去了。
  等她走了,傅蕴安问:“我能做什么?”
  傅蕴安实在不像是能下厨的人,但朱婉婉还是道:“你去剁肉馅吧,我们等下要炸丸子。”
  当初缺油水的时候,朱婉婉做肉丸子巴不得里面肥肉多点,不过现在不缺油水了,她就不爱吃肥肉了,准备的猪肉是瘦肉多肥肉少的,还削了一些荸荠,打算剁碎了放进去。
  以前大家这么干是为了省肉,现在她这么干,则是为了好吃。
  他们分工合作,朱婉婉最后做了不少吃食,还在大厅里摆了个桌子,祭拜“年菩萨”。
  烛火摇曳着身姿,融化出串串烛泪,他们就坐在院子里,一边晒太阳一边啃甘蔗吃煮熟的荸荠。
  朱婉婉还讲了很多以前的事情。
  晚上,他们又热热闹闹地吃了年夜饭。
  这一天挺折腾的,但穆琼心情不错,当然了,心情最好的绝不是他,而是傅蕴安。
  傅蕴安以前一直都是不期盼过年的,但和穆琼在一起之后,他突然觉得过年特别有意思,守岁也让人心情愉快。
  他们家没有什么亲戚,大年初一还是一家人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聊天,到了年初二,才开始跟魏亭等人走动。
  去年年前,魏老爷子曾经来上海想要带走魏圆圆,今年也来了,但他面对魏亭的时候态度强硬,魏亭也跟他倔着,两人最终不欢而散。
  不过,最后魏亭还是回去了——魏家送信过来,说魏老太太病了,魏亭就算对父母不满,这也是他的父母,他便带着女儿回去了,但让穆琼没想到的是,他年初二竟然就回来了。
  穆琼很好奇,魏亭苦笑了一下,道:“我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他们是想让我回去的,但我真回去了,又把我往外赶……你们是不知道,我一回去,就发现家里坐着两个来瞧我的十七八岁的大姑娘和她们的家人。”
  穆琼:“……”
  “我被他们围着当猴儿看了半天!”魏亭叹气。
  穆琼觉得这还挺有画面感的……
  “我一直想跟他们好好沟通,可惜他们固执己见。”魏亭又道:“算了,不说这些了。”
  魏亭和穆琼聊了聊就离开了,但把魏圆圆留下了。他还要去拜访其他人,带着魏圆圆是不太合适的,干脆就让朱婉婉帮忙照顾了。
  正月里,街上很多店铺都是关门的,开铺子的掌柜有不少都回乡过年去了。
  但还是有很多人留在了上海的。
  沉迷电影的程少帅就是其中之一。
  然后,原本相互看不顺眼的程大帅和霍大帅,突然有了共同语言——家里的臭小子,竟然留在上海不回家!
  尤其是霍大帅,更是怨念:“丑媳妇也是要见公婆的,那个穆琼我还没见过……”他虽然一开始对穆琼很不满,但是在管不了儿子,也就只能捏着鼻子认了,安慰自己说这个穆琼总比那些妖妖娆娆的戏子来的好。
  听到霍大帅这么说,霍夫人脸色煞白,唯恐霍大帅不高兴。
  霍庸完全不当回事,只顾吃饭。
  霍英道:“你可以去上海见啊!”
  霍大帅听到霍英这么说,狠狠地瞪了霍英一眼。
  霍大帅以前什么都没有的时候悍不畏死,现在有权有势了,却开始怕死……不,开始变得谨慎。
  没有天大的事情,他是不会离开自己的地盘的。
  霍大帅虽然对傅蕴安不回家过年这事有些怨念,但还是给傅蕴安寄了很多东西。
  这年头大家不管做什么,节奏都很慢,过年的时间也就很长,很多人离过年还有一个月的时候就开始忙活过年,然后要一直过完正月,才算是过好了这个年。
  当然了,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
  蔡兆炎正月初四,就从北京出发了,来上海找穆琼。
  拼音的事情,尚未完全推广,但他已经让很多人开始学了,并打算从北京上海两地开始逐步推广。
  现在,北京那边已经有很多人了解拼音了,不需要他一直盯着,他就带了两个助手,来到上海。
  他来上来,是想要在上海推广拼音,也是想要见一见穆琼,邀请穆琼去北师大当名誉教授。
  此时国内大学的教授,多是国外大学毕业的,相比于这些人,穆琼的学历有点低了,但当个名誉教授却是没有问题的。
  穆琼拿出了拼音,蔡兆炎觉得无论如何都是应该给他一点奖励的。
  蔡兆炎坐火车,一路风尘仆仆地到了上海。
  他来上海之前,就是联系了自己在上海这边的好友的,他的好友也早就派了人等着他了,于是他很快,就被黄包车车夫拉到了自己的好友家中。
  “兆炎,好久不见!”蔡兆炎的朋友见到蔡兆炎很是惊喜,然后又极力邀请蔡兆炎去参加一个文会:“那文会是齐老先生办的,很多人都会去!”
  齐老先生?蔡兆炎来了兴致。
  齐老先生非常有名,还教出了很多有名的学生,便是蔡兆炎,也曾受过他的指点。
  现在齐老先生举办文会……蔡兆炎当即决定要去看看。
  决定去看看的,还有穆琼。
  齐老先生是魏亭的老师,这几年他时常遇到,还不止一次向齐老先生讨教问题,对齐老先生是很敬重的。
  这次齐老先生要办文会不说,还亲笔写了帖子让人给他送过来,他是无论如何,都要去看看的。
  近来齐老先生很喜欢马褂,平日里都爱穿着,他这次举办文会,很多人投其所好去买马褂来穿,傅蕴安就问:“穆琼,你要不要也去买件马褂?”
  穆琼道:“我还是算了,我觉得穿马褂怪怪的。”长袍是这时候的人的日常穿着,但马褂却带点礼服性质,一般场合大家是不穿的。
  当然了,穆琼不穿,主要是不太习惯,也懒得重新去做一件。
  穆琼到底还是穿着长袍就去了。
  到了文会现场,穆琼看到了很多穿着长袍马褂的人,也看到了正和魏亭聊天的齐老先生。
  齐老先生果真是穿了马褂的,就连魏亭都穿了……穆琼过去打了个招呼。
  齐老先生笑眯眯地应了,又上下打量了一番穆琼。
  “我身上有什么不对?”穆琼忍不住问。
  “没有,我就是有点羡慕!年轻人火气真旺。”齐老先生道:“我这年纪,就觉得穿再多也还是冷。”
  “所以老先生就穿了马褂?”穆琼心里一动。
  齐老先生点头:“是啊,外面多一件套着,暖和很多,还不漏风。”
  穆琼看着齐老先生身上那件并不宽松还挺厚实的马褂,觉得这衣服应该是挺保暖……
  穆琼和齐老先生说话的时候,远处,却有人酸溜溜地说道:“这个楼玉宇,真是喜欢哗众取宠,今天大家都穿马褂,就他不穿。”
  “也不知道他说了什么,让齐老先生那么高兴……真是会哄人!”
  “要是他不会哄人,霍二少能对他那么好?能那么帮他?”
  “就算偏远地方,都开始卖他的书了……人跟人就是不一样!”
  第244章 穆教授
  穆琼的身份不为人知的时候, 嫉妒穆琼的人并不多。
  当时所有人都觉得楼玉宇肯定是个背景不凡的,自然不会去嫉妒他。
  但穆永学来过上海, 穆琼的身份被众人知晓之后, 却总有一些人看不惯穆琼。
  齐老先生身份贵重,今天来参加文会的人,很多都是想要得到他的指点的, 但齐老先生并不好接近,之前一直在跟他的几个学生说话。
  他们眼巴巴地看着齐老先生,惦记着想要跟齐老先生说话,但根本没有换来齐老先生哪怕一个眼神,这也就算了, 穆琼竟然一进来,就被带到了齐老先生面前……
  他们不说酸话就怪了!
  虽然有些人心里很酸, 但也有些人很崇拜穆琼——楼玉宇有真本事, 还又是办孤儿院又是办学校的,做了不少实事,他们对他非常敬佩。
  此外,还有一些人本身地位不低很有身份, 又受到良好的教育,穆琼在他们眼里,只是个出众的晚辈,他们对待穆琼也就很平和, 甚至直接把穆琼当做欣赏的晚辈来看。
  齐老先生是这样的,蔡兆炎的好友李衍一也是这样的。
  李衍一是震旦大学的教授, 酷爱读书,家里的藏书甚至是按照几面墙来计算的,在他看来,楼玉宇的书虽然及不上天幸的,但也非常不错了。
  而他喜欢楼玉宇的书,不单单是因为故事好,又或者寓意好,他喜欢楼玉宇的书,主要是因为楼玉宇的书给他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从古至今,他们的文化已经传承了数千年,而现在,这文化正在遭遇质疑,甚至被某些人全盘否定。
  李衍一却不想这样。
  他承认,流传下来的文化里有很多糟粕,但其中却也有精华,他是希望能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可惜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方法。
  直到楼玉宇、天幸等人横空出世。
  从他们的小说里,李衍一找到了一条崭新的出路。
  文化,也是需要与时俱进的,文化,更不应该只是精英阶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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