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
红烧肉和卤鸭都是要花许多时间才能做成的菜,那厨娘离开了没多久,按理没那么快做出来,这两道菜恐怕是买回来。
穆琼尝了两口,就更确定这一点了——红烧肉和卤鸭都特别好吃,还明显放了很多作料。
普通人家家里,作料一般不会这么齐全。
穆琼笑着夸了厨娘的手艺。
这厨娘也确实当得起他夸,那几个素菜同样很好吃。
吃饭的时候,穆琼注意到傅蕴安的餐桌礼仪很好,他吃饭的样子,看着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真是奇怪,傅蕴安这么一个在这个时代办学校办医院做义诊,一心为民的人,他在现代看这个时期的资料的时候,竟从未看到过。
穆琼在看傅蕴安的时候,傅蕴安也在看穆琼。
穆琼做事有些随意,但一看就知道他是受过良好的教养的。
他最初的时候,以为穆琼只是个从外地逃难来上海的难民,接触多了,却发现这人非常出色,思想也开放。
穆琼在傅家吃过饭,就跟傅蕴安告辞了。
傅蕴安道:“我下午不用车,让车夫送你吧。”
穆琼答应下来,又谢过傅蕴安。
傅蕴安雇的车夫一路风驰电掣一般,把穆琼拉到了平安中学。
他把车拉得非常快,让穆琼都有点不适应。
“你的车子拉得真快。”从车上下来,穆琼有些无奈。
“这都是因为傅先生家里吃得好,我有满身的力气能用!”车夫笑道,露出一口黄黄的牙齿。
因着车夫跑得实在太快,穆琼到学校的时候,离他下午上课还有大半个小时。
他并没有继续写《流浪记》,而是找到朱婉婉,将自己决定买下傅蕴安家隔壁的房子的事情告诉了朱婉婉。
朱婉婉对外头的房价并不了解,就只问:“钱够吗?你给我的钱我还剩下很多没用,有一百多个银元,等回家我就给你。”
“娘,钱已经够了,你的钱你收着就行。”穆琼道。
“那是你的钱。”朱婉婉道:“我哪有什么钱?”
“我给你了就是你的。”穆琼笑道。
这天给学生上完课之后,穆琼并没有去郊区,而是在学校里写了些《流浪记》。
等时间差不多了,他就放下笔,然后前往崇新学校,去接穆昌玉。
穆琼刚穿越过来的时候,穆昌玉是有点胆小内向的,不过现在她已经变了很多——交了朋友的她开朗自信很多,也越来越爱笑了。
“哥!”看到穆琼,穆昌玉立刻跑了过来,有些惊喜地问道:“哥,你不忙了?”
“嗯。”穆琼应了一声:“以后不会那么忙了。”
穆琼带着穆昌玉往回走,一路上,穆昌玉叽叽喳喳说了很多学习上的事情,比如她考试考了一百分,又比如她们的英文老师教的不怎么样:“哥,娘在平安中学上课,学得比我快,我都要跟不上她了!”
让小学生去听初中的物理课化学课数学课,多半是听不懂的,但让小学生去听初中的语文课历史课什么的,却不至于听不懂。
朱婉婉在平安中学,整日里跟着盛朝辉听国文课,一遍听不懂,还能跟着盛朝辉去别的班级重新听一遍。
这么折腾下来,她的知识面广博许多,还认了很多字,以至于原先学得比她好的穆昌玉,在国文方面一下子就被她追到了。
“那是因为娘学的课程比你学的课程少,学的时间又长。你要是羡慕娘,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多学一点,跳级来上平安中学。”穆琼道。
穆昌玉若有所思。
她早就知道跳级的事情,只是之前很喜欢自己的同学,也就不愿意跳级,但现在……跳级可以让她和自己的母亲还有哥哥待在一起,她自然是想要跳级的。
“对了昌玉,我打算买个房子。”穆琼把买房的事情也告诉了穆昌玉。
“我们要有房子了?”穆昌玉惊喜地看向穆琼。
“嗯。”穆琼点头。
“真好,我们有了自己的房子,就不用担心被人赶出来了!”穆昌玉道:“当初爷爷明明说老宅和田地都要给哥哥的,偏那人把东西卖了,买了北京的宅子,还把哥哥赶出来……”
“没事,我们不稀罕他的东西。昌玉,我们的新房子是有水有电的。”穆琼转移穆昌玉的注意力。
穆昌玉果真不说“那个人”了,只满脸惊喜:“有自来水和电灯?太好了!”
两人一边聊一边来到平安中学,而这个时候,朱婉婉已经做好晚饭了。
朱婉婉晚上做的也是红烧肉,很好吃,但远比不上穆琼中午在傅家吃的。
穆琼把买房的事情告诉了朱婉婉和穆昌玉,但没跟别人说,毕竟现在事情还没定下,而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去找了卖房的人,又请了傅蕴安和上海本地的一个商人做见证签了合约,还去政府部门过户了房产。
穆琼将两千元的庄票给了原房主,至于今后每月要付的一百五十元,到时候他会给那个做见证的商人,再由那商人转交给原房主——那商人因为生意的缘故,每个月都要在上海南京之间来回跑几次。
穆琼买下房子,决定定居在上海的时候,炉县,一些十四五岁的孩子,却收拾了包袱,正打算离开他们的家乡。
几天前,几个中人来到炉县,放出消息来,说上海的那边的工厂要招些年轻的工人,包吃包住还有每月两个大洋,把人带走之前,还会给每户两个大洋五十斤粮食。
这消息一出来,整个炉县就沸腾了。
炉县的百姓其实并不知道上海在哪里,他们只知道他们很饿很饿,都快要被饿死了。
去年,炉县这边发了水灾,地里的收成骤减,有些人家甚至颗粒未收……
最初的时候,他们还能靠以前存下的粮食或者野菜勉强支撑,但过了一个冬天之后,大家却再也撑不下去了。
这也就算了,他们还没钱买种子种地!
至于自家留的种子……眼瞅着家里人都要饿死了,除非特别铁石心肠的,一般人都会忍不住将种子煮了吃掉。
在这种时候,有人来这里说要招工……
人们争先恐后地想要去。
只是,招工的人明确说了要年轻的,要没有成家立业的,以至于很多人想去都去不成。
中人为了保险起见,最后招的工人,一溜儿都是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这年纪的人,铁定没结婚。
这群少年先在炉县的县城集合,然后就背着各自的包袱,跟着中人往前走。
“哥,你知道上海在哪里吗?”一个看着约莫只有十二三岁的少年问身边个子高一点的少年。
“不知道。”
“你说,我们去了上海,真的是去做工的吗?王瘸子说,他们把我们带去,是要把我们杀了吃肉。”这小少年又道。
“别想太多。”个子高一点的少年道。中人这次招工给的工钱很多,要求却低,以至于炉县这边的人,都觉得这里头怕是有阴谋,各种各样的传言层出不穷。
“也有可能是要让我们去挖矿,我们年纪小,能钻进小矿洞!”那小少年又说了一个他们的猜测:“听说挖矿的人都只能活两三年,矿洞还会塌掉……”
“别说了。”高大一点的少年道:“就算这样,我们也躲不过。”
小少年闻言,叹了口气:“是啊……”就算听说了这种种传言,他家里人还是将他送了来。
没办法,他们就要活不下去了。
把他卖了,家里其他人好歹能活。
第94章 搬家
半大小子饿死老子, 这群年纪不大的少年正是最能吃的年纪,走路走了没多久, 他们就饿了。
或者应该说, 他们本来就饿着,走了这么一段路之后,更饿了。
十二三岁的小少年摸了摸肚子, 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小小的饼,掰了一点放进自己的嘴里。
五十斤粮食和两个银元,他昨天就带回家了,他父母抱着他哭了一场,然后就给他做了一个饼。
纯粮食的, 里面一点野菜都没掺的饼。
不过他出门的时候没把饼全部带上,只掰了一小块走。
跟他走在一起的高个少年看着他, 咽了口口水。
“哥, 你要吃吗?”小少年问。
“不用。”高个少年扭过头去,不再看他。
“哥,我叫程大海,你叫什么?”这小少年又问。
“我叫宋彦秋。”高个少年道。
“哥, 我是高地村的,你家在哪儿?”
“我家住县城。”
矮个子的程大海和高个子的宋彦秋一边聊天一边往前走,正走着,队伍里突然有人倒下了。
“有人晕了!”一个正处于变声期的少年喊起来。
却也有很多人木愣愣的, 瞧见这一幕一点反应也没有。
他们很饿,以至于都没力气去管别人。
中人很快就过来了, 皱着眉头很不高兴:“怎么就晕了?该不是有病吧?”
他走到近处,看了看那人,才放松许多:“饿晕了,你们帮我捏开他的嘴巴!”
有人帮着捏开了昏迷的人的嘴巴,然后那中人就拿出一个罐子,从中舀了一勺红糖给这人吃下去,完了,还让人把这人搬到一辆马车上,给他喂了点水。
队伍继续前进,不多时,又有人晕了。
但这次,中人看过后,却没有给红糖,反倒是一鞭子抽了过去:“别装晕!起来赶路!再耍花样我就把你退回去!”
那人忙不迭地爬了起来。
他们要是被退回去,粮食和银元是要还出来的……他们可不愿意。
好在,他们走了一下午之后,中人就带着他们在一个小村子里停下了,他们挤在村民让出来的小房子里休息,每人还分到了一碗高粱粥。
高粱粥很粘稠,里面还放了白米和豆子花生什么的,配粥的永萝卜叶子做的咸菜更是特别好吃。
程大海突然觉得,哪怕中人要带他们去打仗,也是可以的。
只要能吃饱就行了。
他们接下来又这么走了两天,最后就来到了一个挺大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