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零六章 考核承袭制

  王杉西,作为一个已经退役的陆军少将,前军情司副司长,他的最大功劳并不是说在军事情报领域里做出了多少的功勋,而是发现并探索出来了前往澳洲的航线。
  自从王杉西发现澳洲之后,他就是获封男爵,并被晋升为陆军准将。
  后续王杉西以一个现役陆军准将的身份,继续率领探索舰队探索海洋,虽然让一个陆军准将探索海洋,而且还称之为航海家有些扯淡,不过现实就是如此。
  王杉西在军情司的职务,只是挂职而已,他的本职工作一直都是在探索海洋!
  在找到了澳洲之后,他又是先后两次率领探索舰队围绕着澳洲进行探索,第一次成功的围绕着澳洲转了一圈,并找到了塔斯马尼亚岛,第二次就是找到了新西兰群岛。
  此外他带领舰队继续在太平洋深处进行探索,先后发现了了太平洋上的诸多岛屿,去过北美洲也是去过南美洲,还经过合恩角进入了大西洋。
  目前帝国在太平洋,又是南太平洋上所发现的诸多岛屿,基本都是他带领探索舰队所发现你的,而上述的岛屿,也是无一例外都是被王杉西扔下了大唐帝国领土的石碑,上述的所有岛屿,尽管绝大部分都是没能实际控制,但是却是都被划入了大唐帝国领土的范围之内。
  最后一次探索航行之后,王杉西患病,虽然暂无性命之忧,却也不在适合继续出海航行了,转而进入军情司任职,不过只是挂职而已。
  鉴于他的功绩,他被晋升为陆军少将,封子爵。
  一年前,他正式退出现役
  对于这样的人,获封子爵自然是没有什么人有意见的,不过对于他首先获得领地的封赐,却是出乎很多人的预料。
  只是呢,这里头也没有多少深意,主要是李轩之前就比较关注航海探索,不仅仅是王杉西,帝国的其他几个杰出的航海家,李轩也是一直都有所关注。
  挑选人的时候,刚好想起了王杉西,得知王杉西的病情已经是比较严重,应该是没几年活头了。
  所以李轩就是决定把王杉西作为第一批赐封领地的贵族。
  除了王杉西外,还有其他的四个人也是获封了领地,不过剩下的四个人都是男爵爵位,他们一人获封万丹府苏门岛的东苏县(苏门答腊岛东部地区),一人获封琉球府中山县,一人获封吕宋府棉老县,一人获封扶桑列岛的虾夷州。
  上述五个人,不管是王杉西还是其他四个男爵,他们获封的领地都有同一个性质,那都是海外领地,没有任何一个人获封本土领地,哪怕是东北省的苦寒之地,都没有人能够获封,更别说国内的中原繁华之地了。
  国内本土,尤其是目前所占领的这些地区,李轩都是不打算分封给贵族的,因为河封省和东北省等地方太过重要了。
  河封省这个地方,其实就是河套地区和丰州川地区呢,自古就是中原王朝和游牧民族的必争之地,对于此地,大唐帝国看的比命根子都重要,连战备铁路都修过去了,那里会拿出来封给贵族啊。
  而东北省的话,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倒是没有太过重要,不过此地在李轩的定位里也是帝国本土的重要一部分,是不能轻易分封的,此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破地方目前实在是太过苦寒了,要知道大唐帝国的东北省,可不是后世的东北三省的。
  大唐帝国的东北省,其领域是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贝尔加湖以东地区,这些破地方,现在都没几个人,偌大一个东北省,总人口不过二十万而已!
  真要分封过去,那就不是分封,而是发配了!
  而其他的几个海外领地,都是被帝国占领多年,而且也是移民多年的地方,经过多年的移民开发,已经是比较适合生存居住了,加上如今有蒸汽机客轮往来,所以这距离也不算太远。
  目前来说,这几个地方,其实已经算是比较好的了。
  此外,上述五个人的封地,他们所领取的封地俸禄也是被李轩亲自定位百分之零点五,此外还给他们每个人赐予了大量的土地,当然了,赐予的土地都是未开发的荒山野林,又或者是还在土著的手里,从性质上来说,乃是属于当地的官田。
  至于移民们已经开发的田地,那是人家移民的土地,想要剥夺他们的土地,那也得问问他们手中的刀枪答不答应!
  人家移民的土地,虽然说都是官府免费发放的,但实际上在海外领地里,免费发放也得看情况,只有极少数一部分才是官府已经准备妥当的土地并给予免费发放,实际上更多的还是需要移民们拿着刀枪自己去夺取的。
  人家拿命换来的土地,你官府收回去然后赐给贵族,那些移民们还不得翻了天,说不准当地的民兵部队都得暴~动了。
  这五个人的分封,也是李轩所做的一个尝试,在很多方面都是带有实验性质。
  同时他也是希望这个获得了封地的贵族,能够给后续的贵族带一个好头,发展好各自的领地。
  虽然说他们并没有封地的行政管理权,不过作为当地的领主,而且他们本身就是帝国权贵阶层,你要说不会给当地的官府带来影响力,那是不可能的事,这种事是无法避免的。
  所以他们虽然无法直接参与行政管理,但是通过施加影响力也是肯定能够对领地的各项事务做出影响的。
  然后,他们也是获封了大量的土地,比如说王杉西,他获封万丹州,这就是一整个万丹岛,而他所被赐予的土地也是非常恐怖的,占据了万丹岛总面积的二十分之一还多。
  怎么说呢,李轩是把万丹岛上所有大唐官府尚未实际控制,依旧处于当地的土著控制下的土地,全部一股脑的赐给了王杉西。
  以后,这些土地就是王杉西家族的私人土地了,有地契的那种。
  此外,针对帝国的诸多贵族,实际上都不是世袭,要么是减等世袭后削爵,要么是最低等的男爵,死了以后直接削爵。
  而这种非世袭制度,固然能够控制贵族的数量,以及维持贵族群体的更新换代,不过这也是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没有世袭权限的贵族死了后,他的封地怎么处理?
  对此,李轩也是对现有的贵族制度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并适当的放宽松了减等世袭的条件!
  并制定了补充条款,规定了若干种爵位承袭制度。
  首先是针对世袭制度,李轩是再一次明确了,任何情况下都将不会再授予男爵以上的世袭爵位,此为永例。
  最高等级的世袭制度,是特旨恩准袭爵三代,三代后减等世袭至男爵后,世袭男爵爵位,次等是普通的减等世袭至男爵再世袭男爵爵位。
  上述两种的任何一种,都是减等世袭后到男爵后再世袭,真正的与国同休,也是大唐帝国目前唯一的一个可以真正世袭的爵位。
  然后是普通的减等世袭,减等至男爵后,再增加一级勋爵,也就是减等到勋爵后削爵。
  勋爵削爵后,封地收回,但是原本赐下的土地不收回。
  因为封地是封地,这个是可以分取封地的税收的,但是赐下的土地,那都是按照正常私产来处理,既然是私产了,也就没有收回的道理。
  此外,这些土地也是可以自由买卖的,如果王杉西愿意的话,其实他现在就可以把获封的大量土地直接作价变卖掉。
  不过这种事自然是没有什么人愿意干的。
  实际上王杉西刚获封的时候,就是立下了家规,万丹岛乃王家安身立命之地,后世子孙不得变卖土地,并且已经是立下了遗嘱,等他死了以后,家族的所有财富,包括占据了苏丹岛面积十分之一多的海量土地,都将会由世子独自继承。
  而此继承制度,是为王家家规,后世子孙必须遵守!
  把所有的财富,尤其是土地尽数留给继承人,这也是很多贵族乃至普通士绅的统一做法,为的就是保持家族的繁荣,而不是说经过几代的持续分家后,家族也就没多少财富了,到最后,可能继承人只是空有贵族的头衔,但是连个住的庄园都没有。
  这是为了确保他的继承人拥有足够的财力为维持贵族的体面。
  王杉西这么做,自然是有道理的,因为他们的王家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里,将会和帝国共存相当漫长的时间,因为王杉西在被分封之前,还获得了一个特殊的殊荣,那就是他的子爵爵位,在减等至勋爵后,勋爵世子在经过官方的考核之后,可特旨继续承袭勋爵爵位,并以此累计,每一代的勋爵世子在通过考核后,都能继续承袭勋爵爵位。
  这就是,李轩给减等世袭放开的一个小口子。
  而这个小口子也是随时都能关上,并且拥有极大的弹性,因为到时候考核通不通过,实际上也就是皇帝的一句话,皇帝准许了,那么自然就能够过,皇帝不愿意看见你了,那么自然也就过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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