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节

  “月歌,过完年你跟阿妈一起去外面好吗?”罗小桂把儿子额前的发丝别到了耳后说道。
  “去深市吗?”
  “深市也可以,你想去新国吗?那里是发达国家,很干净,很漂亮……”她的声音慢慢小了下去,因为陆月歌正在用很平静的眼神看着她。
  好像他什么都知道了。
  “阿妈,你有认识的新国人?”陆月歌问她。
  “嗯……我工作的地方有一个朋友是新国人。”罗小桂轻声说道。
  陆月歌笑了一下,终于还是问出口了,“普通朋友,还是别的什么朋友?”
  “月歌!”罗小桂的声音提高了一些。
  “你不想跟我说说吗?”
  “……当然只是普通朋友。”罗小桂整理好自己的情绪,“从小到大你想做什么我们都由着你,考农业大学也好,读了大学再回到这里也好,但是一个男人总需要去外面闯一闯,新国跟这里完全不一样,阿妈现在有条件了,你可以一起去看看。”
  陆月歌低着头,为什么每个人都觉得外面才是好的,回到这里种地养猪就是没有出息?钱已经是衡量成功的唯一标准了吗?
  “你这孩子怎么这样呢,都这么大了还离不了家,还是一个男娃子。”罗小桂叹气,“阿妈带你去新国,那边环境好,福利也好,我的儿子这么帅,就不应该待在这山沟里。”
  “去看一看可以,但是我不会留在那里的。”陆月歌说道,他当然不会留在那里,他只会待在有农子剑的地方。
  出息不出息,不是别人说了算的。
  “你和我阿爸……是回来离婚的吗?”
  “……没有,你别多想,我们不会离婚的。”罗小桂转过头说道。
  她的情绪很平淡,陆月歌不相信她说的话,如果真的还有感情,是不会这么平静地说出这些话的。
  都这样了,为什么还要勉强一起回来呢。
  陆月歌觉得很难过,虽然他已经二十多岁了,不应该像小孩子一样为父母的感情破裂而太过在意,感情的事勉强不了,不爱就是不爱了,勉强在一起有什么意义……
  山里的冬天很冷,这几天下起了雨夹雪,陆月歌背着竹筐进到了深山里。
  早在七月份的时候,寨子里来了一支考察金钱豹的科研队伍,一直驻扎在山里做研究,几次安装红外相机的时候陆月歌都有跟着一起去,空闲的时候他还会带着粮食深入到山里探访他们。
  科研人员早在一个月前就放假回家过年了,只有一个叫李熠的退伍兵留下来守在营地,陆月歌已经半个月没见到他了,这么冷的天他担心会出什么事情,所以他一大早就背着食物和炭火进山去看看情况。
  树上挂满了晶莹的冰霜,陆月歌穿了雨衣,既可以挡雨又可以防寒,走了大半天的路,下午两点多才终于到达了营地。
  李熠不在营地,茅屋前面的篝火已经熄灭了,陆月歌把带来的东西放好,燃起篝火准备烤一个粽子来吃。
  粽子烤好了,他才剥开粽叶,粽子的香气就引来了一只猴子,这只猴子估计是来营地要吃的惯了,也不怎么怕火,从树枝上跳下来后就冲着陆月歌吱吱叫,陆月歌便把小半的粽子分给了它。
  有沙沙的声音传来,陆月歌转头一看,李熠抱着一个竹筐从后面林子回来了。
  那猴子趁陆月歌转头的时候,直接就把他手里只咬了两口的粽子抢走,然后一溜烟就跑了,陆月歌哭笑不得,他站起来向李熠走去,“熠哥。”
  “月歌?”李熠看到他很惊喜,“你来了真是太好了!你看看我带了什么回来。”
  他小心地放下竹筐,然后慢慢揭开竹筐上面用绳子紧紧捆着盖住竹筐口的衣服,陆月歌一看,里面竟然是一只“大猫”。
  他们这片山林里真的有豹子!
  看到有人靠近,被限制在竹筐里的花豹喉咙里发出了威胁的咕噜声。
  李熠说,“早上我去西边的林子发现的,它捕猎野猪的时候被伤到了。”
  冬季寒冷,食物变少,这只金钱豹估计是饿极了,捕猎小野猪的时候被大野猪围攻,野猪的战斗力不可小觑,皮毛又坚硬,这只金钱豹根本不是对手,要不是李熠赶来,这只金钱豹只怕要被野猪的獠牙扎穿。
  李熠呼出了一口气,一路托着这猛兽回来,既怕它冷不防一爪子伤人,又怕把它给颠着了,营地只剩下他一人了,还好陆月歌来了,不然只有他一个人也是麻烦。
  猫科动物的攻击能力非常可怕,敏捷的身姿,锐利的爪牙,独行的性格都表明了这是不可亲近的猛兽。
  金钱豹动作敏捷,昼伏夜出,常人基本很少能见到它们,警惕性又高,怎么会任人类给它包扎。
  为了安全起见,两人用棉被小心地把这只金豹托出来放到了笼子里,陆月歌一边安抚它一边检查它的伤口,它站不起来,后腿的皮毛沾了不少血迹,伤口挺深,应该是伤到骨头了。
  李熠拿出了营地里的医药箱,两人分工合作,一人隔着被子按着金豹,一人配了生理盐水给它冲洗伤口,撒上一些药粉,最后再用纱布包扎好。
  包扎好伤口的豹子安静了不少,窝在笼子里警惕地望着眼前的两个人类。
  这是一只估计还没成年的母豹,身躯大约有半米长,金底黑斑的皮毛,尾巴很-粗-长,受伤和麻醉让它有些虚弱,它估计挺久没吃东西了,陆月歌刚好给李熠带来了几斤新鲜的猪肉,李熠便把一半的肉切给它吃了。
  陆月歌还煮了一锅肉粥,用瓷盆端到了它面前,卧在棉被上的豹子先是嗅了嗅,然后才伸出舌头吃了起来。
  篝火正旺,陆月歌把两个粽子放到了火堆边烤着,没一会就香气四溢了。李熠忙了大半天,这会吃到了热腾腾的粽子,他舒了一口气,“还好你来了,太及时了,还带了这么多东西,真是雪中送炭,太感谢你了。”
  科研队里唯一的女博士一直赞他为“山野谪仙”,果然一点都不为过。
  陆月歌笑道,“不客气,我也是托你的福,我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摸到花豹呢,我只是在小时候模模糊糊见过一次……还以为它们已经灭绝了,没想到现在还能再见到。”
  “这里环境好,保护得好的话,以后能见到它们的机会还是很多的。”
  这片山林太大,无人探索的地方还很广阔,也许真的还有不少的珍稀动物在避世生存着。
  陆月歌的眼睛一直离不开笼子里的花豹,他觉得自己今天这趟实在是太值得了,他一边翻着火堆边的红薯一边和李熠说,“熠哥,准备过年了,我是来邀请你去我家一起过年的。”
  “这……”
  “大过年的你一个人在这山里多孤独啊,天气预报说这几天还要继续降温。”陆月歌劝说道,“你去跟我们一起过年吧,住几天再回来就行了。”
  “我一个外人,大过年的去别人家不太好……我还是一人待在这里就好了。”李熠想想还是拒绝了,他一个陌生人,大过年的去别人家里确实不好意思。
  陆月歌不知道他为什么过年也不回家而是一个人呆在这深山老林里,“没事的,就去住几天,人多热闹,子剑回家了,现在家里就我阿爸阿妈和我哥四个人。”
  “可是这豹子怎么办?”李熠看了下笼子里吃饱了东西正在餍足舔爪的豹子迟疑道。
  “我们在这里照顾它几天,等二十八那天再回去就行了。”陆月歌隔着笼子小心翼翼地碰了碰豹子的耳朵尖,这些野生的独行生物是不亲近任何人的,等它伤好一点肯定就不愿留在这里了。
  “那行,等它没什么问题了我就跟你回去。”盛情难却,李熠只好答应了。
  但是没等到二十八,第三天天还没亮,陆月歌和李熠被屋外的声响吵醒了,他们从窗口望过去,清冷的月光下,那豹子不知道怎么地就出了笼子,还把陆月歌带来的鸭子咬死了。
  豹子看了他们一眼,然后就叼着鸭子隐没在了黑暗中。
  天亮后两人找了一个上午,还是没找到那豹子的踪迹,李熠冻得直发抖,“回去吧,它的腿问题应该不大了,我们能这么近距离接触到一只金钱豹已经很幸运了。”
  在他们来到这里考察之前,整个团队的人都不确定这里是否真的还有金钱豹的存在,没想到临近过年的现在给他们遇上了一只,拍到照片和采集到资料,这对他们这些研究者来说已经是最好的过年礼物了。
  希望这只豹子能好好生存下去,在这片山林里繁衍生息。
  第89章 第八十九章
  李熠是北方人,蒙仁峰也喜欢吃饺子,陆月歌便擀了饺子皮包了很多饺子,白菜猪肉馅、韭菜猪肉馅,香菇猪肉馅,每一个都皮薄馅多,李熠没想到在这偏远西南山村还能吃到这么好吃的饺子。
  今年的春节对陆月歌来说有很大不同,去年农子剑来这里跟他一起过年,之后两人就一直甜甜蜜蜜的,现在农子剑回莨市和家人过年了,两人已经很久没有离开对方这么长时间过了,他很不习惯。
  陆百京和罗小桂初七就要离开涯林了,在罗小桂的几次劝说下,陆月歌终于答应和她一起去新国一趟。
  他给农子剑打电话说了这个事情,农子剑说,“出去玩一趟也好啊,新国的风景很不错的,我以前去过一次,街道非常干净,讲汉语的人也挺多,交流基本没什么问题。”
  “……如果你也跟我一起去就好了。”陆月歌说,他不高兴的原因是陆百京和罗小桂一到县里就各自分开了,两人的目的地根本不同,一起回来就是做戏给别人看的,但是又不离婚,陆月歌搞不懂他们,也许他们只是在吵架,还没有到离婚的那一步?
  陆月歌和罗小桂现在正在去莨市的火车上,然后明晚九点的飞机从莨市飞新国。
  “你好好陪你阿妈,开开心心地玩,等你回来了我们再一起回家。”农子剑是知道他父母的一些情况的,只能这么安慰他道。
  陆月歌笑了,他喜欢农子剑和自己说“回家”这个词,“你在家有什么事要做吗?”
  “没什么做的,闲的发霉了,都想快点回去了。”
  “那……跟我一起去新国吧。”
  “可是,你阿妈——”
  “没关系的,我都这么大了,不可能每天都跟着她吧。”陆月歌很想农子剑跟自己一起去,他央求着,“去吧去吧,我们都没有一起去外面旅游过。”
  对于陆月歌的任何请求,农子剑从来都是有求必应,这次也是一样的,反正他现在也没什么事要忙,于是便答应了,“那,好吧……”
  “真的吗!”
  “有什么事我不答应你啊。”
  陆月歌所有的郁闷马上一扫而空,他对着电话那头么么么了好几下,“我现在马上帮你订票!”
  罗小桂有些奇怪农子剑为什么也一起跟来,听说这个城里的小伙已经在自己家里借住了大半年了,又不是情侣,两个男孩子怎么这么黏糊?
  农子剑有礼貌又爱笑,罗小桂倒是挺喜欢他的,而且农子剑来了以后,自己儿子的笑容就变多了,有他调和气氛,罗小桂自然是很欢迎的。
  飞机飞了三个多小时就到新国了,一个矮胖的中年男人开车来接他们。
  这个男人的条件看着很不错,而且他对罗小桂很上心,说话轻声慢语的,一看就是超过友谊的那种好,对陆月歌和农子剑也很热情,“不愧是你儿子,长得真靓仔,比那些明星还要好看。”
  陆月歌的心情很微妙,还好他们在的这几天里这个男人并没出现多少次。
  罗小桂是去年年底开始到新国工作的,在唐人街的餐厅做领班,还在附近租有一套两房一厅的公寓,房子装修得很好,罗小桂说是朋友借给她暂住的。
  什么样的人会这么大方地给“朋友”借这么好的一套房子?那个男人送他们来这里的时候都是熟门熟路的,一看就是经常来往的。
  他要是住到了这里,是什么意思,阿爸那边怎么办?
  之前陆百京每次跟他联系,也都是想让他去深市那边一起工作,但是陆月歌每次都拒绝了,后来他也就慢慢放弃了,很少再提起这事。
  “也许他们有什么苦衷吧,等他们解决了应该就会说了。”农子剑安慰他,“如果真的是……要离婚的话,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不管这么样,我都会陪着你的。”
  新国确实很干净很漂亮,陆月歌和农子剑先后去了游戏展、植物园和动物园。
  新国是多种族国家,不同肤色的人种很多,所以游戏展上各种类型的帅哥美女都有,他们模仿游戏动漫里的角色,穿着大胆,身材劲爆。
  “哦~我说你以前怎么这么爱去游戏展呢。”陆月歌揽着农子剑的肩膀暗地里掐了他一下,这些游戏的女性角色都是清一色的纤腰大-胸,不玩游戏的陆月歌很怀疑打斗的时候裸-露出这么多的皮肤真的合适吗,没有衣服铠甲的保护多容易受伤啊。
  “那都是以前了,游戏都是这样的。”农子剑笑嘻嘻的,“有了你这么个大帅哥,我眼里哪还能装得下别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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