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节
陆月歌没带手套的手轻轻抚过黑猫背部,好像交谈一般冲它喵喵了几声,好一会才把它安抚下来。
梳完毛后,陆月歌用棉签沾了硼酸液给它洗耳朵,再准备给它剪指甲。黑猫对剪指甲很抗拒,陆月歌用毛巾把它的身体裹住才抓住了它的前脚,轻轻捏住展开一看,四个指甲都被剪得短短的,明显已经超过了血线。
陆月歌皱了一下眉毛,“猫的指甲不能剪这么短,已经剪到血管了,怪不得这么凶。”
“啊、这个我倒不知道,朋友才拿来几天,估计是他没注意吧……”玉瑜秋上前几步看了看蹙眉道,“可怜的小家伙,等回去我得跟他说说。”
陆月歌一边跟玉瑜秋说养猫的注意事项一边给黑猫洗澡,洗澡的过程倒是好很多,它几乎不怕水,就是吹干毛发的时候又花了好一番功夫,陆月歌的手臂还被挠了一下。
“太谢谢你了,还是你们专业的有办法。”玉瑜秋笑着说道,看到黑猫对陆月歌的抚摸很顺从,她也伸手想去摸,结果黑猫一个转头,浑身的毛都炸起,如果不是陆月歌手快阻住了,玉瑜秋估计得被咬上一口。
“小心。”
玉瑜秋有些害怕地把手捂到胸口,她深呼吸了一下,“哎呦,可真凶!”
陆月歌笑笑,“有些猫不亲近人,要慢慢引导,要注意的地方还是挺多的,主人要有耐心。”
“好的,我会照顾好它的。”玉瑜秋点点头,漂亮的眼眸一直柔柔地看着陆月歌。
陆月歌忽略她的目光,帮她把猫放到航空箱里,黑猫很排斥那个箱子,扒着陆月歌的白大褂拼命挣扎尖叫,陆月歌差点没抓住它,这绝对是他见过的最凶的猫之一,叫声也是其他猫无法比拟的刺耳。
玉瑜秋带它离开的时候,更是好一阵可怕凄厉的尖叫。
临近期末,绵绵不停的雨水带来低温,这几天温度骤然跌到了个位数,天气湿冷刺骨得令人很浑身难受。
陆月歌准备下班的时候,鄢烈打了一个电话过来,“六月,你顺路去接下子剑,你们上班的地方好像离得不远吧,我们在大学路的锅锅香等你们。”
鄢烈他们的工作室做得挺不错,定做衣服的人很多,算是小赚了一笔,小老板鄢烈手一挥,今晚请大家一起吃饭唱歌。
“……好,我知道了。”陆月歌答应道。
他想见农子剑,但是对方估计是不想见自己吧,躲都来不及。
寒假很快到来,年后开学差不多是三月份,毕业答辩之后,到六月底大学生活就结束了,然后,天各一方,再也不见……
冬天昼短夜长,加上阴雨天,还不到六点钟,天就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从高楼的窗户看去,街上车流堵成长龙,撑着五颜六色雨伞的行人匆匆,好像一幅水墨画出的烟雨现代都市。
电梯门快要合上了,农子剑三步并作两步冲了过去,“等一下!”
电梯门开了,里面只有一个西装革履带眼镜的年轻男人。
“蓝总。”农子剑愣怔了一秒钟后挤出了笑容跟对方打了声招呼。
站在按钮旁边的男人点了点头。
这是他们公司的经理蓝棠君,听前台的姑娘们说他好像是四分之一混血,带着副细框眼镜,俊美非凡,是真正的高富帅、高智商精英人士,彬彬有礼但是不苟言笑——农子剑最不知道怎么和这种高冷的人相处了。
而且……农子剑还不小心撞到了对方的一个秘密。
他们公司所在的高层写字楼有几个安全通道,偶然有人会去那里抽烟解解乏。农子剑几乎不抽烟,但是那段时间被陆月歌扰得意乱心烦,加上手上的工作也很繁忙,他偶尔就会去楼道里抽烟。
高层写字楼的安全通道里很昏暗,只有墙壁下方的标识牌发出淡淡的绿光,有声响的时候声控灯才会亮起。
农子剑一支烟差不多吸完了,下面一层的门口突然被人打开了,声控灯亮起来,一个一头黄毛的高瘦外国人把他们的面瘫经理壁咚在墙上,焦急快速说着什么鸟语,说着居然还上嘴要亲。
农子剑吓得烟都掉了。
卧槽,什么情况,高富帅上司竟然也是基佬?!
蓝棠君推开面前的金发男人,目光对上了坐在台阶上口瞪目呆的农子剑。
最后还是蓝棠君面无表情推着那外国人出去,才解决了这场尴尬。
从那以后,农子剑都没敢正眼看这位上司——太尴尬了。
电梯从三十几层楼下来,好几层都停了,但是一直没有人进来,农子剑觉得时间特别漫长,为了避免这种无声的尴尬,他就拿出了手机,这才看到了鄢烈让陆月歌来接自己的消息。
农子剑心里又涌起了那种既抗拒又希冀的矛盾感觉。
走到楼下,雨不是很大,但不撑伞绝对会被淋湿,农子剑不知道怎么面对陆月歌,犹豫了一下就发了条信息过去,说自己有约了让他不用过来了。
陆月歌没注意到手机信息,找地方停好电驴后,他撑着伞朝写字楼正门走去。
这场下午就开始下的雨困住了不少没带伞的人,台阶上站了很多年轻人,穿得单薄的女性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陆月歌一眼就看到了准备冲到雨里的农子剑,他伸手虚虚抓住了对方的手腕叫了一声,“子剑。”
“……你怎么来了?”农子剑回头看到他就是一愣,然后不自在地抽出了自己被他抓住的手腕。
“鄢烈叫我来接你。”
“哦……”你没看到我发给你的信息吗……农子剑的心跳又控制不住地加快了,很久没见到陆月歌了,他今天穿着一件长款黑色风衣,垂在肩膀的黑发沾了不少晶莹的雨珠,脸颊和鼻子被冻得有些红……他还是这么好看引人注目。
唯一的区别是,他的笑容少了。在以前,每次他们在一起总是有说有笑,他很爱笑,温和的微笑,开怀的大笑,无辜的笑,捉弄人时坏坏的笑……
陆月歌把手里的另一把雨伞递给他,“我们走吧——”
“子剑学长。”
陆月歌话没说完就被一个声音打断了,李茉茉撑着一把透明的雨伞走了过来。
左边是蓝棠君,右边是陆月歌,前面是李茉茉,农子剑就这么被三个同志包围了。
他心里暴汗,哈哈哈可真巧啊,基佬大聚会吗……
第44章 第 四十四 章
李茉茉的脸被冻得红扑扑的,头发上也沾了一些雨水,农子剑后退几步,把她叫到了不被雨淋到的地方。
陆月歌的心沉到谷底。
农子剑完全没想到李茉茉会突然出现,他没敢直视陆月歌,但他能感觉到对方好似受了打击的低落情绪,他硬着头皮问李茉茉,“下这么大雨,你怎么也来了?”
“我和乔娇约了在附近吃东西,她说你在这里等我……”李茉茉悄悄看了陆月歌一眼,“六月学长也一起吧?”
李茉茉这是第二次和陆月歌这么近距离接触,陆月歌的表情变化,她看得清清楚楚,她不由得在心里叹气,同是天涯沦落人,这就是喜欢上直人的后果,这也是她不敢和乔娇告白的原因。
而对李茉茉这个文静漂亮的女生,陆月歌觉得自己连嫉妒的资格都没有。鄢烈前段时间问他,说怎么觉得他和农子剑的来往好像淡了很多,还无意中透露出农子剑可能要脱单了。
是这个女生吗?他们……已经在一起了吗?
“……我、今晚还有事就不去了。”陆月歌握紧了手里的伞勉强微笑着说道。
“下这么大雨,你们打个电话过来,我过去找你们就好了。”农子剑干巴巴说道,乔娇真是乱点鸳鸯谱,快下班的时候她发了一条信息过来,说什么今晚有惊喜——这就是所谓的惊喜吗?惊吓还差不多!
小学妹也真是能忍,乔娇明明是想要撮合他们的……果然真是应了电视里那句话,爱情使人卑微。
那天公园乌龙事件之后,两人现在是关系不错的朋友,愣头青农子剑还被对方的三两句话,就套出了陆月歌已经和他表白的事情。
余光看到陆月歌受伤的表情,农子剑心里很不忍,但是李茉茉和他说过,不狠心拒绝、还让对方抱着希望,才是对对方最大的残忍。农子剑反问她,那你希望乔娇永远都不知道,还是知道后拒绝你?李茉茉沉默了。
“那,我不跟你们吃饭了,你跟鄢烈说一声,我先送茉茉过去,等九点我再自己打车去ktv。”农子剑没敢看陆月歌,他站在李茉茉旁边,“我们先走吧,太冷了。”
“嗯。”李茉茉把自己手里的伞递给了农子剑。
伞很小,两人站得很近,虽然没有牵手,但还是很像一对很登对的情侣。陆月歌的心也跟这湿冷刺骨的天气一样,寒冷压抑。
“那我们先走了……”农子剑看到陆月歌手上的雨伞,再看看一直站在三米外的蓝棠君,“那个,这是我们经理……伞可以——”
“你好。”陆月歌勉强笑着和蓝棠君点头打了声招呼,然后把手里的雨伞递给他,“这把伞你拿去用吧,雨挺大的。”
看了半天好戏的蓝棠君接过了雨伞,微笑着对他说,“那谢谢了。”
看着农子剑和李茉茉共用一把伞离去的背影,陆月歌消沉不已,这也许就是他给自己的答案吧,单方面的喜欢,连生气哭闹的资格都没有,只能独自咽下这份苦涩。
走进雨幕中的农子剑咀嚼着他们经理难得一见的微笑,好半天才突然醒悟过来——高冷面瘫的经理,居然对着长发飘飘俊美无俦的六月笑了?!
蓝总是基佬——六月也是基佬—— 等等,蓝总不会是看上六月了吧?!!
蓝棠君这么英俊多金,两人性向相同,他们是不是有可能在一起……
听了他的脑洞,看着他垮下的脸,李茉茉无语,子剑学长,你说你对六月学长没意思,我真的不信。
农子剑还真猜对了,后来蓝棠君一直没有把伞还给同在公司的他,那肯定是那时他们互留了联系方式,自己把伞还给陆月歌了。
农子剑想着,像六月这样的长相和脾气,估计没人能拒绝,蓝总也英俊多金、为人稳重,若他真看上了六月然后展开追求,会不会很容易追到手……
想象一下他们在一起的画面,两个帅哥,挺般配的……
要是他们对上眼了也好,就没有自己的事了……
但是一想到他们志同道合、相谈甚欢的画面,农子剑就觉得心里闷闷的,他唾弃自己,明明不接受人家,还这样小心眼胡思乱想是怎么回事,渣,真渣!
寒假来临,陆月歌早早就买好回家的车票了,回家的前一天晚上,陆百京打电话来问他,要不要去深市和他们过年。
“你们不是说今年回来吗?”陆月歌问道,上次打电话,阿妈明明说今年要回来过年的。
他去那个南边沿海城市住过几天,污浊的空气,拥挤的人群,都让他觉得很压抑。
“临时有点变动……你来这边过年也是一样的。”陆百京说。
“阿爸,你们回来这边工作可以吗,县里有工业区,开了很多新厂子,寨子里有不少人都在那里上班,赚的钱也不算少……”
“那里一个月才一两千,这里一个月四五千,能比吗?”陆百京有些生气,“不是谁都跟你一样,总想窝在那个山旮旯,当初就叫你不要读什么农业大学了,一点出息也没有!”
“……”陆月歌沉默。
他不怪阿爸这么想,毕竟他们最后还是同意了他来读农业大学,每个月都按时汇来生活费,他们就他一个儿子,而他还喜欢男人,怎么说都是他对不起父母。
什么是成功,什么是有出息,现代社会,这些东西都是用金钱和地位来衡量的。
陆百京是爱自己儿子的,他这个儿子,小时候什么都不怕就爱在山里到处跑,离家去读初中的时候还红了眼睛,他们只当他是孩子心性,长大了想法就会变了,毕竟有谁见到了城市的繁华,还会再回到那穷苦的地方。
太婆说过这孩子始终是属于山里的,山里人信命,陆百京只能由他去了,但这几年他在外面见识广了,渐渐就不再相信那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