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终结混沌

  “这些人都是你杀的吗?”囚犯打扮的男子语气很平静,惨白的脸色说明他很久没见到阳光了。
  “你这是从哪出来的?是我杀的又怎么样?”潘红升感到有点好笑:“我没时间跟你纠缠。”
  说完他转身就走,对方身子一个平移,都没有看到脚的动作!
  一个男人走路的方式就像是鬼魂,身形极为飘逸。但是潘红升看到出来,对方使用的是失传已久的移形换位!
  移形换位很难说是一门武艺还是其他什么,掌握这门武艺的人大都是离群索居,各个朝代民间野史中的鬼魂传说,很多都是有人目睹了修炼者练功而已。
  这种步伐技巧跟凌波微步,五项云生之类的以步伐为主的功法一样,根据修炼者呼吸的调整来增加自己身体的爆发力和重量,是一种集合气功,功夫的综合类技巧。
  曾经有古墓出土一本关于介绍吐纳法的书籍,在这本书上着重介绍了蟾蜍的呼吸法门。
  正当考古学家们正在观摩,旁边躺着的古尸突然动了下,嘴里喃喃喊了句:“水……水……”随后立刻死了。
  据传,这被国家列为机密文件,设施者都被隔离。那个古墓里的人就是修习了古代吐纳法中的蟾蜍式,能使人在绝境下拥有动物般坚韧的生命能力。
  囚徒般的人物身形飘忽不定,身上肮脏的白衣随着他的快速移动留下一道道白花花的痕迹。
  潘红升见识过不少速度惊人的对手,但是像这位一样身体的残影跟实体模糊交织在一起的对手,还真是第一次见!
  移形换位可不是什么旁门左道的茅山术,降头术,这种功法自古就有人修炼,但大都是半途而废。
  这种武功需要修炼者拥有极高的天赋,不仅要骨形身形上有特殊的要求,并且还要看修炼者的内气类型。
  潘红升也跟着老爷子修炼过这种武艺,只不过被老爷子明明白白的说过一句:这种东西不适合你,你也没必要修炼。
  既然已经有能力修炼罡气根基,干嘛还学习这种踱来踱去的鬼影步?
  当时潘红升放弃这种功法的时候稍稍的感到些惋惜,因为这种武艺看上去实在太拉风了,试想一下,在跟对手对战的时候自己突然变得跟鬼魂的脚步一样虚幻莫测,是不是会把对手下的尿裤子?
  虽然这个时候这种步伐,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但学习的心结是有的。
  人错过了某些东西,总想要拼命的夺回来。
  几个回合下来,潘红升感到有点不太妙。
  对方的脚步越来越快,根本不是为了闪躲和隐匿自己的位置,在速度提升的同时,似乎在加快自己的攻势!
  移形换位的最高境界,并不是对手看不清你的位置,是利用高速的移动增强自己的冲击力,最后抓住机会一击必杀!
  随着对方的速度越来越快,潘红升感到不对劲儿了。
  一开始他连护体罡气都没开,因为对手的劲力实在是太绵软了,简直比普通壮汉的拳力还不如,仅仅凭着自己的身体坚韧程度就可以防御。
  而当对方的身形越来越飘逸的同时,进攻的力道越来越强!在快速的移动中,对方的拳头跟自己的罡气摩擦出了火花,潘红升不得不使用起雪拳!
  雪拳一出,空气陡然凝结起来。
  满是颗粒状的凝结物,对方的行动立刻受到了限制,眉毛头发上满满的都是霜。
  “雪拳?你居然会雪拳?你到底是谁!这是谁教你的!?”囚徒打扮的男子眼睛里红光消失了,取而代之的一种难以置信的目光。
  能够知道雪拳存在的,肯定不是寻常人!
  潘红升也有点纳闷:“一位大师,不过已经圆寂了。你认识吗?”
  “师傅……已经圆寂了!!”男子顷刻间泪水决堤,软软的瘫倒在地,嘴里喃喃自语:“怎么可能?他老人家如此功力浑厚,怎么会圆寂?这绝对不可能!”
  “你觉得我有必要骗你?”潘红升看到这幅情景,心里早就明白了几分。
  没想到在这个地方还能遇到老僧的徒子徒孙,不过不知道这家伙为什么这副打扮居于此处,是为了钱被胡家雇佣?是欠人家的情?
  “师傅从来不把雪拳传与外人,你是怎么学会的?”囚徒模样的男子又警惕起来:“莫非是你窃取了师傅的武艺,杀人灭口?!”
  这个想法让他莫名激动起来,眼睛又变得血红如同斗牛一般。
  潘红升笑了下反问道:“你师傅有没有教过你雪拳?”
  男子愣了一下,“教过,但是怎么武艺太精深,我的资质不适合修习。你干嘛这么问?”
  “你觉得像这么精深的武功,偷学可能吗?”
  潘红升的话一语中的,男子立刻无言以对。
  “你既然是那位大师的徒弟,为什么会流落在此?”潘红升见对方已经失去了战斗的意志力,趁热打铁:“胡老爷子带着胡飚他们去哪里了?”
  “对不起,我不能说。”男子犹豫了一下,似乎内心在剧烈的挣扎:“你既然继承了师傅的衣钵,按理说就是我的掌门,掌门号令理应无所不从,但……”
  潘红升这才发现,对方白色囚徒装上面,写着一个胡字还画着圆圈。
  “你猜得没错,我是胡家的女婿。”男子惨笑一声:“我是到最后才知道她的身份,但我们已经相爱了,所以我必须接受这个事实。”
  潘红升轻轻点点头,他知道有些时候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就像是当年天忍教的教主为了白鹿公主不惜牺牲民族大义,当年的吴三桂为了陈圆圆不惜当千古罪人一样,很多时候男性荷尔蒙会主导着人们做一些不由自主的事情。
  “你走吧,我不会对掌门动手。”男子让开了路,“但是希望你不要多杀伤无辜的士兵,他们都是身不由己。”
  潘红升微微点点头没说什么,临走这个男人的名字都不知道,就化作一个小黑点逐渐淡出了视野。
  胡家的军队已经开始调集,有些军人甚至端着枪从他身边跑过,但没有人注意他。
  潘红升穿着很普通,就像是街边的小贩,这些军人义无反顾的把他抛在脑后,有得还一个劲的驱赶:“去去去!这里有战事,别过来!要不把你崩了!”
  其实从潘红升满身的血迹上不难看出倪端,只不过这些兵都不愿意给自己惹事,有命令执行命令去武装游行一下就行了,干嘛为了一点军饷拿自己的老命去拼?
  伤了残了的,没人管的。
  这样倒也落得方便,眼看着那些装甲车和全副武装的士兵如临大敌的从身边经过,潘红升险些憋不住笑:这样的组织水平和凝聚力,有军队百万又如何?就像当年关云长关老爷子说的:插标卖首尔!
  没有向心力的军队,就算是再怎么武装也是徒劳无功。
  这些军人只是为了吃饭活命,他们自己的家人安全得不到保障,自己受伤死亡后没有任何补偿待遇,谁会拼命?
  虽然胡老爷子制订了赏金制度,击毙叛乱者一名赏金100rmb,但这些老兵游子们都知道,这是鼓动人们斩良冒功的诱因之一。
  莫说遇到像潘红升这种强横的主儿,就算遇到个把村民那种猎枪抵抗,这些军人都猥琐不前——傻逼才往上冲,自己死了全家老小谁照顾?
  潘红升奇迹般的穿越数千人的汉州军毫发无伤,兵不刃血!
  这种神奇国度发生的神奇故事,也许不是唯一的。他突然看到前方有一辆吉普车正烽烟滚滚的全速行驶,视路边的行人于无物。
  一个卖水果的小贩躲闪不及,被车子撞飞好几米远,再也没有爬起来。
  视力惊人的潘红升看清了车号:“a00001”
  这种一号情结并非只有国内有,美国不是也叫自己总统的座机空军一号吗?就算国内某个屁大点部门的领导都想搞个一号,似乎这种数字就是护身符,可以永远保佑他千秋万世,安全捞金一般。
  看来汉州的这位统治者也有这样恶俗的习惯。手握权力的人总是有一种优越感,这种优越感是身边献媚者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熏陶出来的。
  胡老爷子带着儿子坐在车里,不知道自己的一号情节已经变相的咬要了自己的命。
  潘红升没有犹豫,闪身把身边一个士兵手中的单兵火箭筒抢了过来,几个快速攒跃到了高处。
  看这个位置和角度,射中估计有点难度。毕竟悍马军车是高速移动着的。
  但他已经不愿意再苦苦追赶吃一屁股尾烟,想尝试着用这种方便的办法解决战斗。
  手中拿的是nb-879型单兵自行火炮,这种是国内产的火炮,仿制俄罗斯卡布沙火箭炮,虽然火力比原版弱了不少,但好处是重量轻易于拆装,并且造价低廉。
  这种单兵作战武器的其实很实用,在混战巷战中一个普通士兵有了它,轻松的可以击毁对方的中级别坦克。
  红色瞄准光线锁定了飞驰的悍马车……潘红升嘴角微微一翘,按下了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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