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1章 千屠镇

  池兴今年不过三十二岁,比任道远大两岁,行事沉稳,平日里不喜多言,就算一路保护君莫娇来到蕴道精舍,两人一路上也没怎么说话。
  "没事,我只是找个朋友。"任道远说道,他对池兴不熟,两人认识的时间太短,相互之间也没什么可聊的。
  "任师兄,您这是……"池兴虽然比任道远长了两岁,却是一口一个师兄,叫得极为自然。
  "没事,只是饲养了几只宠物,正好要出门一段时间,想托个朋友,帮忙照顾几天。"见池兴一再追问,任道远倒不好拒人千里之外,随口说道。
  "哦?不知道是什么宠物?在家乡的时候,倒是饲养过不少小动物,特别是蚕,我从小就饲养。"池兴笑着说道。他出身相对卑微,从小就要帮母亲干活,饲养蚕虫,是他儿时一大乐趣。
  "是几只虫子。"任道远很是意外,他自然不知道池兴的过往,也想不到,一位世家子弟,居然还能活得象池兴这样辛苦。
  "虫子?如果任师兄放心的话,池某倒是可以照顾它们一段时间,只是不知道有多少?"池兴脸上露出一丝喜悦。虽说儿时的经历并不那么美好,但帮助母亲饲养蚕虫,却是件极为快乐的事情。特别是等到蚕虫成茧之后,母亲从蚕茧上抽丝,给他换来平日里吃不到的美食的时候,就显得格外的美妙。
  随着他年纪越来越大,修为越来越强,在池家的地位也越来越高。现在不仅他不需要作这些杂役,就连他母亲,也是水涨船高,过上了真正的夫人生活。连数年未见的父亲,也经常会到母亲的房间留宿。
  说实在的,池兴对父亲没什么印象,更没有好印象,这位除了喝酒赌博,就再不知道别的事情的父亲,除了给池兴带来耻辱之外,真的没有别的东西了。
  可是每次看到,父亲在母亲的房间里留宿后,母亲那一脸的荣光,池兴就明白,这些事情,并非他想象那样,无论父亲有多么不堪,对母亲而言,也是无可取代的。即使自己很早就进入天阶,成为池家重要的一员,也不行。
  这次被派到乾州作种子,池家人并不知道,密剑道宗对外的说法是,池兴年少有为,需要为青州多作贡献,多事之秋,正是大好男儿,建功立业之时,自然应该为青州多出把力。
  说的极为含糊,给的待遇却是极高,让池家满门,都有面子,甚至让池家在延庆府的地位都拔高了一截。世家就是如此,无论子弟有多么优秀,最终还是要为家族服务的。
  池兴有此能力,池家人自然是高兴的,但他也必须为家族作出更多的贡献,相对的,他在池家的地位,不断的上涨,已经成为家中长老,母亲更是因此过上了原本想都不敢想的生活。
  池兴虽然年纪不大,却深明世家之中的规矩,这次随队来到乾州,亦步亦趋,不敢越过雷池。对任道远这位四阶道师,极为尊重,与君莫娇这位帝国之花,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别看池兴老诚持重,却并不是那种沉默寡言之人,他只是知道,应该与不同的人,保持着不同远近的距离。他对任道远是尊重,对君莫娇敬而远之,对蓝小星保持着敬意。对那些家世稍差一些的种子,却是格外热情。
  几个月下来,任道远没认识几个人,只是勉强将这次的种子记住名字。而池兴,却与其他那些道师,关系极佳,早已经如同兄弟一般。
  不同于任道远,进入蕴道精舍之后,除了学习道术之外,池兴更是广交朋友,不过两三个月的时间,他已经将蕴道精舍里的学员,认识了大半。
  "三对蛮虫,你能照顾?"任道远心中一动,张口问道。
  "蛮虫?可是蛮州的异虫?"池兴惊讶的问道。
  任道远比他还要惊讶,大部分人,一听说是蛮虫,很自然的认为是蛮州的虫子,其实蛮州的虫子,并非都是蛮虫,真正的蛮虫,在蛮州也极为少见,正如池兴所言,是蛮州的异虫。
  "正是。"任道远点头说道。
  "只要任师兄放心,交给在下就是,如果时间不长,绝对不会有问题的。"池兴拍着胸脯说道。
  "那就有劳了。"任道远说着,将箱子打开,一一交待,想要饲养蛮虫,有颇多的麻烦,不仅要保证箱中的环境不被破坏,还要随时注意蛮虫的情况。每天三遍水,一遍食,即不能多,更不能少。蛮虫毕竟也是虫子,在它长到成虫之前,是极为脆弱的。
  "任师兄放心就好,不知师兄要去哪儿?需要离开多久?"池兴随口问道。
  "我要出门历练,时间不定,最晚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任道远想了想说道。按明清的说法,想要将息壤制成器,这个时间的长短,还很难说,毕竟一切只是净土大师的推断,没人真正实验过。
  任道远不敢离开太久,只能以一月为限,如果一个月内,没能完成,必须先回来看看,之后再去好了,反正蕴道精舍,每月都有一次外出的机会。
  "一个月,那没问题,任师兄尽管放心。"池兴说道。
  "如此有劳了。"任道远拱拱手,顺手将一张千枚金票,塞在池兴手中。池兴愣了一下,看了一眼金票,嘴唇翕动,似乎想要拒绝,最后却没有说出口。
  任道远满意的冲着他笑了笑,此人倒是不可小视,如果他开口拒绝,任道远反而不会将他当回事儿。要知道,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道师,不仅要在道术上,有所成就,在作人上,同样如此。
  任道远暗自思量,微微摇头,他发现,论起作人,自己好似还比不上这位池兴,不过他对自己的道术,却是极有信心的。
  安排好三对种虫,任道远将余下的材料,全部收入石戒之中,最后将石戒吞入腹中。要知道,这里可是蕴道精舍,几乎都是道师,道师的眼睛太亮,象石戒这样的空间道器,最好不要拿出来,省得惹出麻烦。
  空着手,走到蕴道精舍大门,登记之后,到外城寻找到宫子风和碧影,两人一兽,骑上青州快马,离开蕴道精舍,向南而去。
  任道远离开不到半日,一脸灰尘的穷仁,出现在蕴道精舍的门前,一身的疲惫之色。从那山谷中回来,由于身体的问题,他不敢动用体内的力量,只能花重金,买了一匹老马,一路疾行,返回蕴道精舍。
  连自己的宿舍都没有回去,直接跑到任道远的宿舍小楼下。谁知道,在小楼大门前,看到一张纸,贴在门上:"历练去也,一个月后返回。"
  这是任道远看到穷仁留下的条子,也有样学样的贴了一份在大门上。他在蕴道精舍里的朋友不多,能看到这份留言的,也不过是穷仁经源扁东西等几人。
  "见鬼。"穷仁极没有形象的一屁股坐在地上,看着那张刺眼的纸条,无奈的摇摇头,苦笑着骂了一句。
  真是没办法,原本以为,那块紫电花泥,足够用了,可事实上,远比他想象的困难得多。如今看来,就算任道远手中还有十倍的紫电花泥,也未必够用。
  "算了,一切都是缘分啊。"穷仁起身,返身向自己的宿舍走去,脸上露出一丝落寞的神情。
  任道远自然不知道,他前脚才走,穷仁后脚就找上门来,此时已经带着宫子风,离开蕴道精舍百里之外。
  这次出行,任道远选择了一个并不起眼的镇子,这是一座拥有不足十万人口的小镇。这样的规模的镇子,如果放在青州,已经可以称为府城了,但在乾州这样的地方,只能算是中型小镇。
  流沙河是一条宽数十丈,长达数千里的河流,一路由西向东延绵千里,最后流入到乾州东南面的落零湖中。
  在流沙河两岸,每隔一段距离,都会有一座小镇或者是城府。千屠镇就是这样的一座小镇,看起来并不起眼,但方圆千里之内,还是非常出名的。
  千屠镇上只有三种行业,一种是肉商,一种是屠户,另一种是行脚商人。
  肉商到十里八乡去收购活畜,运到镇上,由镇上的屠户宰杀分割,最后再由行脚商人,运到四面八方。以千屠镇为中心,四周千里之内,食用的畜肉,几乎都是从这里运出去的。
  别看这座小镇,人口不足十万,据说单是屠户,就有千户之多,达到近万人,因此才被称为千屠镇。
  千屠镇距离蕴道精舍,快马也需要七天的时间,任道远一路疾行,不时的观察身后,直到确认,身后没有『尾巴』,才直奔千屠镇而来。
  到了镇上,租了一个很大的院落,让宫子风出去收购畜血。可不是什么畜血都要,必须是那种活力极强的牲畜血,才能使用。
  宫子风自然不知道少爷想作什么,反正听从少爷的命令就好,让他出去收购,绝无二话。这几个月来,任道远在蕴道精舍里收获颇丰,宫子风在蕴道外城,也没有闲着,身上的修为,明显提高了老大一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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