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9章 荒域中的明珠
夏野的攻击,毫无征兆,迅速又凌厉。
一时间,夜晚的卧室中,被淡金色的剑气照耀的光彩迷离,破风声刺耳。
男人骤遇突袭,眼看着剑气袭身,却是没有丝毫的胆怯,甚至连呼吸声都平缓的可怕,只有他身上的黑色斗篷,无风自动,轰的一下,膨胀了起来。
咻!咻!咻!
剑气射至,夏野留了一个心眼,并不是让剑气齐射,而是分为三波,从七个不同的角度,激射而过。
嗡!嗡!嗡!
剑气稍稍刺穿了斗篷,可也就是这样了,不能再进一步,无法伤到男人。
“哦?居然可以刺穿我的衣服?”
男人讶然,由衷的评价:“太阿不愧是百大名剑之一,犀利无匹!”
啪!
夏野早已趁机握住了神意,可是迟疑了一番,并没有继续攻击。
以夏野现在的实力,如此近距离的偷袭,都无法破除对方的防御,说明对方是英雄境。
对方并没有太强的敌意,如果自己咄咄逼人,搞不好会提前开战。
先祖之子的势力,夏野并不清楚,所以在即将面对夏氏部落的状况下,他不想节外生枝。
“很理智的判断,你现在的头号大敌,是夏氏。”
男人称赞:“另外你的冥想法也不错,可以将太阿的威力完全发挥出来。”
夏野的瞳孔猛地一缩。
“别紧张,夏氏年轻一辈的两大天才,夏桀被你杀了,夏士莲成了奴仆,只要脑子不犯傻,也知道你想干什么了!”
男人调侃,心底却是忍不住佩服,只是半年的时间,就达到这种成就,这个出身自贫民窟的少年真的好厉害。
“走好不送,难道你还想留下来吃夜宵?”
夏野送客。
男人侧耳,倾听了一下外面的动静,忍不住笑出声:“是该走了,你的那些女战士来得好快,再不走,说不定真走不了了。”
“哼!”
夏野不予理会。
砰!
一团黑雾突然从男人的身上爆开,瞬间弥漫了半个卧室。
“最后,恭喜你,晋升英雄境。”
幽幽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大酋长!”
女战士们来了,还有几个立即追了下去。
“不用追了。”
夏野看着逐渐消散的黑雾:“今天晚上的事情,谁也不准提。”
被神秘人惦记上,让夏野犹如骨鲠在喉,很不舒服,自己杀掉夏桀,还有晋升英雄境,都只有少数人知道,那个男人却能一语点破,不用问,朝歌肯定有他们的间谍,只可惜想抓出来,并不容易。
毕竟朝歌的人员组成,太混杂了。
夏野在哀叹,殊不知那个离开的男人,站在一棵乔木上,看着灯火朦胧的朝歌,也在惊叹。
一段时间不见,夏野竟然是英雄境了,这个晋阶的速度,简直吓人。
“为了大业,这种天才,先祖之子必须得到。”
黑人嘀咕着,攥紧了拳头:“得不到,就要毁掉。”
接下来的日子,一成不变,夏野在努力巩固自身的境界,整日和成年的英雄境高手对战。
随着天气逐渐转暖,以及朝歌商品的名气扩大,来部落的商队也越来越多,有时候为了多抢购几块肥皂,几桶大豆油,商队的护卫都能打个头破血流。
只要不死人,朝歌卫兵是不会制止的,因为救治伤员,也可以赚一笔钱。
“真不公平!”
一个大胡子有一口没一口的啃着手中的饼子,因为部落中不准点火,所以大家只能吃冷食。
这倒不是朝歌不提供,是商队的老板太吝啬了,舍不得花那几个钱。
“那些卫氏的人真享受呀!”
一个小个子吸溜了一下鼻涕,看着卫氏的保镖们从温泉馆出来,一个个面色红润,羡慕的都要爆炸了。
“听说里面有野人美女按摩,那小手往身上一按,骨头都要酥了。”
这支商队来自周氏,是一个中部落,但是能在冬季来到朝歌,自然是不差钱的。
“野人还有美女?”
有个长了三角眼的保镖不信,因为他是第一次来。
“嘁,野人就没有美女了?那些野人为了换到朝歌的货物,都把部落中最好的东西拿出来了,美女算什么?”
大胡子嗤之以鼻:“夏野大酋长睡得可是永恒岛的异族女,自然看不上那些野人,所以都丢到了温泉馆中。”
“听说朝歌美食不错,要不咱们去尝一尝?”
三角眼吞了口口水。
“你以为我们不想呀!”
听到这话,搭话的保镖就更多了,忍不住翻白眼。
“吃不起!”
“对呀,太贵了。”
“但是真的超美味。”
保镖们七嘴八舌的一轮,之前有个喜欢美食的保镖,愣是把跑一趟商途赚到的刀币全都花到蕾姆朝歌的食堂中。
“别去吃,一吃就会停不下来。”
一个中年保镖劝告。
“你吃过?”
三角眼好奇。
“咳咳!”
中年保镖矜持的咳嗽了一声,然后便开始讲述:“那个红烧狮子头,我跟你们说,真香!”
就在一帮人望梅止渴的时候,有一个野人过来了。
野人连下等人都算不上,所以三角眼正眼都没搭理,还准备让中年保镖再说点,结果就看到大家齐刷刷的站直了身体,还在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
“诶?”
三角眼懵逼。
“发什么呆呢?笑,赶紧给我笑!”
中年保镖一脚就踹在了三角眼的大腿上。
“让我给一个野人陪笑?”
三角眼拉不下这个面子。
“不用多礼,大酋长看你们辛苦,所以额外赠送你们一顿午餐,毕竟来了朝歌,我们也要敬地主之谊。”
星期五告知。
三角眼以前见到的野人,穿着脏呼呼的兽皮,身上满是泥垢,至于说部落语,就是简单的吱吱哇哇,可是眼前这位,谈吐优雅的可怕。
“谢大酋长赏赐。”
一众保镖激动的,赶紧道谢。
“我去通知其他人!”
星期五摆了摆手,离开了。
“那个家伙是谁?”
三角眼好奇。
“当然是夏野大酋长麾下的第一狗腿了,你别看他是个野人,他的身价估计能把咱们这些保镖都买下来!”
大胡子羡慕。
“什么?”
三角眼愕然,脸上明显露出了不信。
“人家是最早跟着夏野的仆从,看看那身皮甲和佩剑,都是极品!”
中年保镖羡慕,自己混了半辈子,还没一个野人混的好,所以说跟对人,很重要。
“别扯那么多了,赶紧去吃饭吧!”
大胡子催促:“去晚了可就没了。”
“货物怎么办?”
三角眼一行在奉命看守仓库。
一群人对视,跟着就笑了起来。
“你脑子有病呀,这里是朝歌,你看看那些高大的城墙,谁能从这里把货物抢走?”
大胡子加快了脚步。
朝歌的食堂是砖石和木料的混合建筑,是按照夏野大学时代的食堂建造的,要是放到大灾难前期,真是一点特色都没有,一踏进来,就能让人食欲减半,可是在部落时代,土著们哪里见过这种布局和装修的用餐大厅,单是这么宽广的面积,还有那排列整齐的座椅和打饭的窗口,就让人目瞪口呆。
嗅着空气中飘散的香味,三眼角一行的口水流了出来。
“怎……怎么办?”
大家有点闷逼,担心出错了丢人,于是都没敢往前走。
“干什么呢?别在门口堵着呀!”
后边有人发起了牢骚。
“对不起!”
三眼角的同伴们赶紧让开。
一群人走了进来,他们穿着相同式样的麻布工作服,沾满了灰尘,不过手和脸明显洗过了。
一群人说说笑笑,拿了餐具,排好队打饭。
“诶?那些小木牌是什么?”
三角眼不解,他看到那些人把一张麻将牌大的小木牌展示给服务员看,并不用出钱。
“那是朝歌奴隶的身份牌!”
大胡子解释了一句。
“啥?”
不止三角眼,第一次来朝歌的保镖都傻眼了。
“身份牌。”
大胡子重复。
“不是,我是问前一句,你说他们是什么?”
三角眼掏了掏耳朵:“奴隶?”
“对呀,凡是穿那张麻布工作服的都是奴隶。”
大胡子科普。
“先祖在上!”
众人惊叫了起来。
“他们每天都吃这个?”
“就这一顿吧?”
“一周一顿吧,要是天天这么吃,那夏野大酋长不得赔死呀?”
保镖们一惊一乍,觉得大胡子在吹牛啵依,要是奴隶,怎么连看管的人都没有?难道不怕跑掉?
“我骗你们干什么?”
大胡子无语。
三角眼踮起脚尖,伸长了脖子,朝着那些窗口望了一眼,忍不住嘀咕:“说的我都想来这里当奴隶了。”
众人排好队,开始打饭,等三角眼看到聆郎满目,完全叫不出名字的饭菜后,他突然觉得,奴隶们逃跑,才是傻啵依的行径呢。
因为不懂,所以大家束手束脚,有一个年轻的保镖甚至手忙脚乱,因为太烫,把餐盘给打翻了。
咣当!
整个饭厅的视线都盯了过来。
“对不起!对不起!”
年轻保镖一张脸都羞红了,赶紧道歉,蹲下来收拾烂摊子,看着一口没吃的饭菜浪费了,他觉得好心疼。
“请闪一下!”
有个穿灰色麻布服的中年女人走来了,手里拿着墩布,提着水桶。
“啊?”
年轻保镖更紧张了:“我立刻就弄好,不要赶我走。”
说到最后,年轻保镖的声音已经很小了,他不想没吃到这辈子都没见过的饭菜,就被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