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
音乐节的事敲定。李振给声浪音乐节官微回复“确认参加”, 发出去后手都还在抖。
除此之外,这周乐队排练时间也额外加了两场。
陆延进屋之后继续写甲方要的网剧片尾曲,整体已经完成得差不多,还有些细节得修。
他写了会儿,收到肖珩发来的消息。
[肖珩]:那帮孙子叫我留下来吃顿饭。
陆延把播到一半的音源摁停,想回“吃呗,是该吃一顿”。
这个项目对肖珩意味着什么,他太清楚了。他亲耳听肖珩说他想做什么,也亲眼看着它原来仅仅只是破电脑里的十几页策划书。
这十几页策划书一点点变成真会用机械音说话的“小律”。
陆延想到这就按捺不住暴揍肖启山的心情,心说当时怎么没把二百五直接往他脸上扇。
结果话还没打完,肖珩那头又传过来一张图片。
图片上的场面和他想象中的吃顿饭差远了,没有包间,也没有为即将分离而不舍痛哭的场面,工作室几个人坐在各自位置上埋头吃外卖——甚至吃的时候还不忘扫一眼电脑屏幕,空出两根手指拿着筷子在键盘上敲几下。
……
程序猿的世界,旁人琢磨不透。
肖珩去工作室帮了半天忙。约莫十一点才回来,拎着给陆延带的那份寿司往桌上放,从他身后绕过去亲了一下,然后单手去解领带。
陆延打开餐盒盖,想起来这帮脑回路跟常人不太一样的“聚餐”:“你们那也叫一起吃饭?”
肖珩想了想:“还喝了酒。”
陆延想也知道这个喝酒肯定不是常规喝酒。
果然。
肖珩:“就是骑手送得太慢。”
“他们没那个时间,项目忙得觉都不够睡,”肖珩说着,又问,“歌写完了?”
陆延正好把网络剧的完整音源交上去。
他把耳机摘下来往肖珩耳边挂,摁下播放键。
耳机里传出来的是那天他搭在陆延手指上摁过的旋律。
加工过,然而最初demo里的特质并没有因为后期加工而消失。
肖珩一直觉得陆延写出来的歌很奇妙。
仿佛能记录下某种画面,甚至能摸到从音符间跳出来的温度……不光是这首,v团每一首歌都带着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好像全世界空荡下来,在这个空无一人的世界里却有一个声音对你说:
-别怕。
-一起跑吧。
于是你听到耳边有风声。
朝着风所引导的地方奔去。
肖珩第一次对陆延说“因为你是陆延,所以你可以做到”的话,不是随口安慰。
他在无数个难眠的深夜里真真切切感受过这份力量。
陆延边吃边跟他讲音乐节的事儿。
虽然肖珩对音乐节具体是个什么模式并不太清楚,但这并不妨碍他听陆延说话。
陆延说完,耳机里的尾奏也正好结束。
“我们延延,”肖珩摘耳机之前在他脑袋上揉了一把,这人看着脾气硬,骨头也硬,头发却软得不可思议,“会冲出去的。”
陆延一口寿司刚塞进嘴里,含含糊糊地附和:“老子也觉得,优秀的人不会被埋没……”
肖珩紧着又是一句:“是,连飞都会,冲算什么。”
“……”
他咽下去才说:“操。”
陆延被人打飞的历史真正算起来压根屈指可数,他太清楚自己的战斗力,除非对方给他一种‘这个老子能干得过’的错觉,不然不会轻易动手:“就他妈一次。”
“嗯。”
“真的。”
“我信了。”
话题暂告一段落。
陆延吃完东西,把餐盒盖上,这才转了话锋说:“我们珩哥……”
他这话说得突然。
肖珩正掀起一点衣服下摆准备换衣服。
陆延:“下个项目也能冲出去。”
肖珩愣了愣。
肖珩其实原先暂时还没有“下一个项目”的想法。
刚从上个项目里退出来。
要说立马接下一个,指不定什么时候能有眉目。
但他听陆延说完之后,心口某个角落却仿佛被什么东西敲了一下。
陆延抓抓头发,明明平时也不是不能对着肖珩说骚话,到这种时候却忍不住觉得脸热:“因为……因为老子说你能就能。”
肖珩洗过澡,坐在电脑前抽了两根烟。
窗外夜色静谧。
许久过后,他打开文档,敲下了第一行字:
项目策划书。
-
声浪音乐节演出名单很快公布在官方平台。
vent乐队有四十分钟的表演时间。
v团目前最热的歌是那首银色子弹,在最后一首歌的选择上犯了难,挑歌的时候乐队几人想法不一。
飞跃路七号防空洞里。
“最后一首,要不咱就唱老歌?”
“老歌接受度会不会不高?光呢?”
“这首太抒情……这种场合热场子比较重要。”
防空洞依旧是这帮地下乐手的聚集地。
陆延蹲在门口吹风。
周遭有熟人吹声口哨扔过来一根烟,陆延接过不抽,只是夹在指间。
《乐队新纪年》十强选手黑桃队长也凑过来,顺便把陆延手里的烟给顺走了:“我觉得你们乐队那首老歌可以——”
陆延笑着踢他一脚:“干什么,怎么抢烟呢还。”
黑桃队长说着把烟点上,唱起来,“把过去全部都击碎,快走吧~快走吧。”
陆延提醒他:“兄弟,跑调了。”
黑桃队长:“你不能对一个打鼓的要求那么高……哎而且你看看你们乐队鼓手唱成什么样,好意思说我。”
李振:“我怎么,能不能好好聊天了。”
黑桃队长扯半天之后,认真地说:“就那首吧,我对你们乐队最开始的印象就是那首,也是你们在下城区的出道专主打歌吧?突然冒出来一魔王乐队,销量一周打到前三,我至今都忘不掉。”黑桃队长说到这有些感怀,不知道是不是想到防空洞来来去去的乐队,感慨道,“一晃四年了啊。”
那首歌确实是出道曲。
歌词意思也很明确,当时陆延在逼着自己站起来。
其实回想起来写那首歌的过程实在不是什么愉快的回忆,在房间里把自己关了一个礼拜,昏天黑地,不知道外面是白天还是晚上。
他是现在从发现随着时间增长,也会对自己以前写过的东西有一层不同的理解。
“老歌吧,”陆延最后说,“至于接受度高不高——演出结果说了算。”
他宣布完这个结论,突然想:他和肖珩两个人还真是挺有意思。
走来走去,最后总是绕不开原点。
或者与其说是“原点”,不如说是不断打破后的新起点。
音乐节场合虽然重要,但举办这种大型的活动,对仪容衣着方面有一定程度上的要求。陆延衣柜里有一半花里胡哨的舞台装都不太适合上台。
日常点的衣服倒也不是不行。
陆延最后一眼相中了肖珩的一件衬衫。
很低调的暗红色。
肖珩早上睁开眼,正好陆延背对着他穿衣服一幕。
男人肤色并不算白,顺着脊背陷下去的那道沟壑往上,是形状漂亮的肩胛骨,肖珩也只是看到一瞬,衣服拉上后只剩下男人披散在身后的长发还露在外边。
肖珩定定地看了一会儿,嗓子发干:“这件?”
陆延抬手把衣扣扣上。
陆延穿什么都穿不出肖珩那种虽然看着散漫但依旧正儿八经的气质,袖口稍微长了一点,他就胡乱撩上去,倚着灶台说:“……你的。不过现在是老子我的。”
肖珩起身下床,也不跟他纠结件衣服,只在他临出门前把人按在门上咬了一口。
这一口刚好咬在陆延锁骨上。
这次音乐节地点和时间跟肖珩今天要去拉的投资相冲突。陆延不知道肖珩这习惯是怎么来的,只要有他去不了的演出,都习惯在走之前往他身上留个印子。
陆延任由他咬,然后才推开他:“……啧,到底谁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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