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我最后收拾钱包的时候,看到那张黑卡,本来想拿出来装到信封中邮寄回et总部的勋暮生办公室,后来一想,我要去的地方上高水远,也没有地方刷卡,就留了下来。
  到了北京火车站,我买了一张绿壳车的票,东倒西歪的进了山。
  北京周边属于燕山山脉,当年明成祖会选地方,这里不像南京六朝古都当年被挖断了龙脉,这里龙脉一直都很坚挺,所以这个地区从帝制时代到如今,一直风调雨顺的,山里有一些新开的农民bb,俗称农家乐。
  自从《北京青年》红遍大江南北,许多二b青年忽然都想要抓住自己青春的小尾巴(其实从来没有过青春,更不要说还有尾巴了……),他们心中大骂老板是sb豪迈的果断辞职,犹如游兵散勇一般,三五成群,奔出北京城,跑向天南海北,四处游荡,唐突祖国大好河山。
  山里的农家乐似乎也热闹了起来。
  在这里,住宿一天住要15元,还提供两餐,饭钱另外交,素菜一天10块,有肉就是15块。
  早饭就是馒头和小米粥,中午是他们吃什么我跟着吃什么。
  这几天我已经吃过的午饭有:西葫芦薄皮大馅的饺子,玉米面的锅贴和炖鱼,烙饼和拌野菜,土鸡炖野蘑菇,还有香椿馅的饺子。
  邻居是一个卖豆腐的小哥,他每天做出两块大豆腐,一块老一点的,一块鲜嫩的,然后推着自行车到下面的镇子上去卖,挣了当天的饭钱就回来招呼几个兄弟买扑克牌。
  我跟着他们玩,一天居然能赚出30块钱,刨去住宿费,还有不错伙食费。
  这里山清水秀,重山叠嶂,手机信号、网络神马的一概全无,通信全凭带绳座机电话,电视台除了县级地方台,就是cctv那几个,完全让人提不起精神去看.这里是一个相对落后,却清新怡然的处女地,没有过多的人世纷扰,也没有爆炸般的信息、知识的发生和运用,这里似乎有一个天然的屏障,隔绝了外面的世界。
  不过,这样的信息封闭时代的壁垒即将被打破。
  村委会那边的宣传时事的大牌子已经树立起来。随着中国移动成功投到了4g牌照,勋世奉的a-techcorporation负责在中国构架全新的**信息传输设备,原本的2g和3g网络设备可能需要全部舍弃。这将会是信息工业的一场**性风暴,会席卷一切穷乡僻壤,把所有安宁与安贫乐道全部卷入‘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焦灼当中去。
  可即使这样,4g工程仍然是一个功在社稷,利于子孙的工程。
  虽然,这归根到底,将要为勋世奉的腰包厚厚的赚足一大笔。
  怪不得,骄傲不逊如徐樱桃大公子,也要乖乖的跑到上海去为arthurhsun在中国的金融版图努力打拼,果然是‘moneytalks’,万古不变的真理,比黄金还要真。
  我顺着山区开始游荡,到第十二天的时候,我游荡到了燕城。
  这里天空都是雾蒙蒙的,有时候,天气一冷,又没有风,容易形成雾霾天气,就好像一百多年前,狄更斯笔下的雾都伦敦。我在英国读书的时候,伦敦已经摘掉了雾都的帽子。在我眼中,她清澈、明净,性感前卫又摇滚,难以想象的bitchy和吸引人,可这都取代不了燕城,这里有家的味道。
  我刚去伦敦的时候总是水土不服而过敏,我爷爷给我装了一小瓶子家乡的土壤,他曾经告诉过我,――宁要家乡一培土,莫恋他乡万两金。
  即使我以后的过敏症状靠英帝国主义的药物控制住了,那瓶土壤,一直让我留到了最后。
  我熟知这里的大街小巷,每一片居民区,人们口中的方言、欢笑以及谩骂和哭泣,我闻着空气中的味道就能找到每一家拐角处的小吃摊位,不用看地图,或者看路,就能凭着感觉走到每一个在地图上没有标记的地方。
  傍晚时分,喷泉小广场上,播放着《西游记》里面的《天竺少女》的快节奏的歌曲,伴随着李玲玉甜如蜜糖一般的歌声,一群大妈仿若老兔子一般摇头晃脑,想象自己就是玉兔公主,正在飞眼勾引那个宝相庄严的唐三藏,很久之前我看着她们感觉无比淡疼,现在居然很有亲切感。
  我找到一家小旅馆,放下行李,在天黑之前,就回到了家,――万荷千峰园。今天是这个前私家园林最后一天面向公众开放,明天它就全面封闭,等候资本重新塑造。
  这么久,我走过了前生今生,才走了回来。
  家人却不在了。
  这里说大不大,可是说小,也的确不小。
  前面一个巨大的荷花池,中间是几进的大院,全是晚清时候留下的祖宅,后面则背靠林山,风水极佳,这是爷爷平反后用在香港卖画拿到的钱沿着祖宅圈的地建造的园林,仿照岳麓书院建造,重新构筑他童年的时光,也成为了我童年的天堂。
  这里一株一株荷花,一块块青砖,一条条横梁,还有屋子中收藏的落实政策后被归还的不足十分之一的古董和字画,都是宝藏。这些东西,被我的家人用尽心血呵护着,经过了乱世,二战,内战,十年浩劫,却终究无法躲过资本的窥伺。
  那边有个小导游,带着几个人向这边走过来,她拿着一个小喇叭,边走边说,“这里原先是一个私家园林,这里的几间屋子就是这家主人祖宅。”
  客人是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和他的家人。
  客人问,“这家没人了吗?”
  导游,“嗯,一家人想要出国旅游,结果车子没有到高速就撞上了对面来的大货车,就这样没了。”
  那个中年男人的小眼睛看了看这里,一个劲的咂舌,“全家人都出国?腐/败!诶呀,现在谁都供的起这样的院子,这家主人肯定是腐败了吧,不然哪里来的这么多钱?死了好,死了妙,死的呱呱叫!!活该!”
  导游愣了一下,马上笑着回答,“不是,万荷千峰园的主人是一个画家,听说,等闲一副画作都要上拍卖会呢。”
  “画个画能卖几个钱?肯定是腐败了,要不就是他儿子腐败,下面的人想要送他儿子钱所以买他的画。诶,导游小姐,这个园子既然都无主了,这片土地很好,刚好开发房地产,这块地什么时候挂出来啊?”
  导游回答,“其实今天是园子对公众开放的最后一天,这片土地已经被这个家族的后人继承了,那是一个境外的财团,随后他们要怎么开发,我们就不知道了。”
  中年男人咂舌,“还说不腐败?把土地都卖给外国人了,太腐败了!”
  随后,他们就前面的荷花池为毛要种荷花,而不种小麦或者稻米而烦恼了,“这些土地,要是种上了小麦,都不用出去再买馒头了,这些荷花不能吃不能喝的,种它们作甚?”
  他老婆提醒他,“烂泥里面可以挖藕。”
  中年男人想了想才说,“藕?那又不能当干粮吃,种它作甚?!要不说,这里的人腐败嘛,真腐败。”
  我绕开了他们,慢慢在园子里面安静转着。
  快到晚上8点,万荷千峰园最后一次清场,明天,这里就是别人的地方了。
  人群逐渐散去。
  我绕到祖屋后面的晚枫亭,最后一次仔仔细细的看着这里,似乎要把这里全部装在眼睛中,带走一般。我不敢照相,我怕这些照片又一次引起致命却无法阻挡的波涛。冯伽利略告诉我,人死liao,死liao,人一死就一了百了。
  现在的我,已经不属于这里了。
  只是,再怎么留恋,再怎么不舍得,终究要曲终人散。
  周围的广播中已经开始播放‘难忘今宵’了,人们纷纷走向大门,然而园子中的灯一直亮着,似乎预示这夜晚并不是全部的终结。
  游客离开,整个空间安静了下来。
  伴随着黑夜的到来,十余辆汽车悄然而至。为首的则是几辆黑色奥迪车a6,都是小号车,后面则是几辆黑色梅赛德斯。他们不像游客一般,在大门外的停车场停下,而是打开了大门,直接开车进入万荷千峰园池塘前面的草地上,压碎了刚要发绿草坪。
  司机打开那几辆奥迪的车门,下来几个人,园子中的灯光无比辉煌,我看的清楚那几个人,都是地方台新闻上的熟脸,而其中一个男人,戴着金丝眼镜,穿着尼克服,就是燕城勋家五老太爷的孙子,勋暮生的‘大堂哥’。
  随后,后面的人也打开了其中一辆梅赛德斯的车门,勋世奉从车子里面走下来,这次有些不一样,他没有带他那些白人保镖,而仅仅是带着司机和助手一般的人物。
  果然,‘大堂哥’镇得住场面。
  燕城毕竟是共产党的天下,这里又偏远,似乎都没有经过改革开放的洗礼,实在不适合那么嚣张开着迈**,带着等同于王室成员保镖一般的安保人员招摇过市。
  勋世奉的举止依然很沉静,只是他修长挺拔的身材和身上万古不变的深色手工西装,以及国王般的存在感,让他和周围的官员立刻泾渭分明,说鹤立鸡群也不过分,因为他没有官员们那种‘公仆’的朴素感。
  为什么会是他呢?
  万荷千峰园的主人为什么偏偏就是他?
  那份‘苏离’和‘勋世奉’之间的、长辈们订下的单方面的婚约,对于他,除了是资本扩张的手段之外,还算什么?
  这个园子里面的所有东西,一草一木,对于我都是稀世之珍。
  更不要说爷爷拼命呵护下来的瑰宝,这些经历了乱世、抗战、解放战争还有文革而保留下来的古董字画,虽然曾经是苏氏家族的私人收藏,可终究还是属于整个世界的。
  我爷爷生前一直想建一个博物馆,可以永久无条件向公众开放,展示这些民族文化的遗产,可是目前,它们都属于一个财雄势大的资本家,也许,终此一生,再没有面向大众的机会了。
  在英国的时候,勋暮生曾经告诉我他哥哥向一个教堂收购一副被纳粹杀害的艺术家的作品,人家不卖,他们给的回答就是,这些画作应该被人们看到,如果挂到你的城堡里去,它们将永远无法面对大众。人们需要看到这幅画作。
  勋世奉的回答:letthembuyit,letthembidme.(让他们买下它,让他们出的价格比我还要高。)
  也许他外表彬彬有礼,冷淡又自持,其实骨子里,他是一个具有极强独占欲和征服欲的男人。普林斯顿的毕业生有很多,mit的博士也不少,只是在最黄金的年纪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却是凤毛麟角,我想,性格才是勋世奉成功的最重要的原因吧。
  他们进入祖屋的院子。
  不能再看了,我收了心从晚枫亭下来,向外走。
  其中一辆奥迪车的司机问我,“谁?怎么还在这儿?”
  我,“游客。”
  “游客?快走吧,这里不对公众开放了。”
  “好。”
  祖宅外面有一座古香古色、雕梁画栋的大门,虽然早已经没有了摇曳着的烛火,不过夜幕总是把不那么明亮的灯光压的若明若暗的。
  我在大门外面。
  我看见勋世奉在这座大门里面。
  他听见了声音,停下脚步,慢慢转过身体,有些面无表情的看着我,似乎我是一个跑错了场的演员。
  至于我,只是觉得眼前的心情异常复杂。
  这里原本属于我,今天却属于他。
  我在门外,他在门里。
  可是,我却似乎是走过了千山万水来到这里,与他相遇。
  ……
  然而,我什么都不能说,最后,也只是冲他笑了笑,终究还是离开了这里。
  我到外面,过了上下班的高峰,燕城的道路上显得有些冷清,我的手机有震动,我低头看着来电显示,划开了屏幕。
  “alice……”
  “是我。”
  “既然到了燕城,一起吃个饭吧。”
  ……
  很久很久,我没有说话,电话那边的勋世奉也没有说话,就这样安静着,似乎我们的通话已经结束。
  可,并没有。
  终究,我回答,“好。”
  82
  答应和勋世奉吃饭,我忽然发现,自己没有合适的穿着。
  我带出来的衣服不多,只有牛仔裤和衬衫,毛衣,外套和匡威的鞋子,穿这样的衣服与勋世奉吃饭,这种违和的感觉,就好像听到郭德纲与周立波宣布订婚并且发誓一生相亲相爱一般。
  我想至少去买一条裙子。
  可是小城市里面实在没有可挑选的余地,市中心的荔枝百货大楼中,只有一个名叫白领的牌子还算凑合。只是,那里的一条裙子不但需要5000元+,更雷的是,它们的设计全是令人淡疼的水钻和无语的蕾丝,穿上不像一天工作12个小时以上的白领,而像乡镇企业家的风骚的小老婆。
  最后,我还是只能穿球鞋、牛仔裤和衬衣。
  我能做到的就是把手机放在兜中,不要拎着那个据说能令他发狂的桃粉色机车包。
  从小旅馆的镜子中,看着我这身穿着。
  忽然想起来,很多很多年前,我第一次在伦敦见勋世奉,似乎,也是这样的打扮。
  那个时候,勋暮生父亲的葬礼结束后,勋世奉大约控制住了局面,他从纽约飞伦敦开金融会议,可以抽出1个小时的时间看看弟弟,并且请我们吃顿饭。
  于是,我和勋暮生奉命开车从三一学院到伦敦,去觐见勋世奉先生,外加领饭吃。
  因为复活节考试周刚过去,我和勋暮生经过了各种paper,coursework,assignment,外加exam的洗礼,我不但写了自己的作业,还帮他这只不靠谱的笨熊写了一半的作业,于是我就被摧残的活像一只直立行走的僵尸,木讷讷的。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